又有一家城商行开启A股IPO冲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州银行)日前披露了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38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水平。
作为浙江资产体量最小的一家城商行,湖州银行无论是从股东还是业务方面来看,都具备着鲜明的地方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预披露前夕的2019年,原本位列湖州银行第二大股东的上市公司美锦能源清仓转让其所持湖州银行12.5%股权。其后,上市公司物产中大斥资3.78亿元以3.73元/股增资入股,以10%的持股量位列湖州银行第二大股东。
二股东临阵换人
2月7日,经过三期辅导后,湖州银行在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湖州银行总资产为645.61亿元,发放贷款为325.08亿元,吸收存款为513.73亿元;前9月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3.16亿元、6.24亿元。
从资产质量来看,近年来湖州银行不良率不断下降,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9月末分别为1.72%、1.06%、0.66%、0.58%。
湖州银行营业收入高度依赖于利息净收入。其于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16亿元,净利润6.24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为13.0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达99.05%,这一占比在2017、2018年分别为103.66%和103.67%。在利息净收入占比处于高位的同时,其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却连续亏损,2017年、2018年、2019年前三季度分别亏损7144.2万元、9998万元、9829.6万元。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高度依赖净息差,因此表现为营业收入高度依赖于利息净收入,过去几年商业银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保持一定净息差水平下,实现资产规模快速扩张,也就是资产扩表方式。因此不仅是中小银行营业收入高度依赖于利息净收入,我国国有五大行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也超过70%,中小银行这一比例更高。”新时代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郑嘉伟2月10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这与我国利率市场化步伐整体推进较慢、商业银行业务模式过于传统有关。”他建议,一是以LPR为核心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打破商业银行过度依赖利息净收入的盈利模式,倒逼商业银行转型;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在理财子公司上发力;三是鼓励商业银行发展非利息收入。
与国有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相比,城商行集中于特定的城市区域,往往区域性较强,区位优势突出,与地方经济密不可分。
湖州银行当前的十大股东以本地国资及民企为主。在这样的股权结构背景下,湖州银行的贷款业务也体现了明显的地域特色,前十大客户主要为湖州市及下辖区、县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存贷款来看,按地理地区划分,报告期内,湖州银行吸收存款,以及发放贷款和垫款均主要集中于湖州地区,部分位于嘉兴地区。2019年9月末在两地吸收存款占比分别为89.80%、10.20%,发放贷款和垫款占比分别为82.57%和14.73%。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此次招股书预披露前夕,湖州银行第二大股东发生了变化。
2019年,湖州银行第二大股东美都能源(600175.SH)亏本清仓,将其持有的湖州银行全部1.14亿股以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五家公司,转让损益约为-2850万元。
美都能源在公告中解释,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资本运营效率,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美都能源彼时的财务状况确实不乐观,湖州银行2018年业绩报告显示,当时美都能源已将持有的湖州银行全部股权质押。美都能源2018年巨亏10.96亿元,2019年第一季度又亏损0.76亿元。
湖州银行目前的第二大股东物产中大(600704.SH)则是在2019年进入,其斥资3.78亿元以3.73元/股的增资入股,以10%的持股量位列湖州银行第二大股东。
资料显示,物产中大是中国最大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商,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17家中小银行排队IPO
2019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多次会议指出,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其中明确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资本金补充渴求下,中小银行希望通过上市融资来改善困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目前有17家银行在排队IPO,其中湖州银行为“已受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为“已反馈”,其他14家均为“已预披露更新”。17家中,10家拟登陆主板,7家拟登陆中小企业板。
“2019年三季度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加,我国一度面临较大的信用收缩压力,而补充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是缓解信用收缩的重要措施,中小银行通过增资扩股、IPO上市是其补充资本重要的工具,因此加大IPO对于中小银行的支持力度,非常必要,有助于通过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中小银行运行的透明度,降低中小银行运营风险;同时按照巴塞尔协议三的相关规定,我国中小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低于国有四大行和外资银行,以IPO为突破口,有助于突出我国中小银行信用创造的主体,鼓励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新时代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郑嘉伟表示。
他指出,对于中小银行而言,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留存、配股、增发、IPO、可转债等,由于再融资放松政策在2019年下半年才实施,因此之前中小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渠道并不通畅,主要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和永续债来实现,但是这些方式主要是针对上市银行,大部分非上市银行通过此渠道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难度较大。
对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他建议,一是发挥永续债的作用。“永续债具有补充商业银行一级资本的触发条款,可以触发减记,属于优质的资本补充工具。为促进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的流动性,央行又创设了CBS,将合格的银行永续债纳入央行操作担保品范围,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截至2019年9月底,我国商业银行共发行4550亿元永续债,另有17家商业银行拟发行超过4700亿元永续债,因此鼓励更多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补充一级资本,同时央行加大CBS操作,对于提升商业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提高市场主体认购银行永续债的意愿、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定增、可转债等方式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未来将会有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含定期转股条款的资本债等工具,丰富商业银行补充二级资本工具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