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3月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各地区要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对中、高风险两类地区,省级政府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分别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严禁向企业收取保证金。对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可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提高复工复产率。优化复工复产办理流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制。

此外,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依托线上平台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急需的政务数据实现共享。

及时纠正不合理的人流物流管控措施。清理取消阻碍劳动力有序返岗和物资运输的繁琐手续。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鼓励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确保务工人员安全返岗。推进货车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跨省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关键词: 审批 企业 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