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广西来宾警方向社会公布,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广西来宾和广东警方密切协同,成功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10·17”特大假冒品牌车用机油案。全链条摧毁了一个跨省的特大犯罪网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捣毁犯罪窝点18处,查扣假冒品牌车用机油成品5000余瓶、原料油27吨,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和纸箱、商标标识等包装材料,市场正品价值达2000余万元,并初步查明该制售假冒品牌机油网络累计销售假冒机油金额达22亿元。

案件线索来源于2018年的7月初,据社会上一些车主反映,他们的车辆在新更换机油后,没过多久车辆的发动机就出现了积碳、抖动严重等异常情况。

凭着职业敏感,民警怀疑广西区内市场可能存在销售的假劣机油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层层地摸排,民警发现这几起群众举报的线索都指向南宁的一家品牌机油的代理商。民警对这家名为“金某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品牌机油代理商家进行调查后发现,该公司长期向南宁市望州岭一带多家汽车修理厂及养护店,销售“美孚”“嘉实多”“壳牌”“长城”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车用机油。通过对它销售的这几大产品进行抽样取证,警方发现粘稠度和闪点都未达到国家的合格标准,疑似为假机油。

针对上述情况,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向广西公安厅经侦总队报告。2018年10月17日,广西公安厅将林某伟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指定由来宾市公安局管辖。同日,来宾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经过数月深入调查,专案组发现,在广东佛山南海区、广州白云区、广州增城区城乡结合部一带,暗藏着一个以林某伟、唐某俊、萧某豪、邓某勇等四人为首的制假团伙。他们以广州市为中心,建立了一个车用机油生产基地,向全国各地销售涉假套牌机油,从原油的采购,到机油瓶、商标的制作,再到灌装销售,已经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覆盖面广的制售假网络。

但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再加上涉案人员建立起了隐秘且复杂的涉案资金脉络,转账方式多样,结算规律不定期,资金流转速度极快,给调查增加了不小难度。同时,涉案人员的警觉性非常高,他们把制假工厂和仓库等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地方,在工厂附近有专人望风。侦查员冒着危险多次深入制假窝点周边,长时间乔装蹲守,跟踪摸排涉案人员、车辆活动情况,最终通过摸清假冒机油及包材运送车辆活动轨迹及规律,将该团伙隐匿在地形复杂、位置隐蔽的所有制假罐装、包材存储窝点逐一挖出。

经查,2016年以来,唐某俊等制假团伙在广东佛山南海区、广州白云区、广州增城区城乡结合部租赁待拆迁厂房。从广州白云区的邓某勇处购入各种型号规格的原料机油,从广州增城区的萧某豪处购入各种假冒品牌的油瓶、盖、商标标识、纸箱等全套包材,组织亲戚、同乡灌装加工成假冒品牌成品机油,再利用互联网和微信朋友圈发布“高仿”“超高仿”广告。

依托微信群、QQ群,制假团伙发展在广西南宁、玉林、梧州等地汽配城经营机油销售门店的林某伟、黄某龙、韦某怡等作为代理商,通过物流批量销售,每天产销量达300至1000瓶,最终通过不法汽车修理厂和养护店以正品的价格和名义销售给广大车主。

专案组在工作中发现,涉案假冒品牌机油主要是将走私原油和废旧机油提炼后,按照所假冒机油型号的闪点、粘稠度等指标进行简单地调制加工制成,生产环境和工艺简陋,质量难以保证,长期使用极易引起发动机、变速箱出现损伤。

经分析研判,该假冒品牌机油销售网络十分庞大,除涉及广东、广西两省区外,还涉及辽宁、内蒙古、山东、上海、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海南等20多个省市。

2019年5月29日,在公安部、广西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在广东警方紧密协作配合下,来宾市公安局组织100多名警力,在广东广州、佛山、广西南宁、玉林、梧州等地同步开展收网。最终抓获唐某俊等57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大型灌装制假窝点、储存批发仓库18处,查扣假冒“美孚”“嘉实多”“壳牌”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车用机油成品5000余瓶、空油瓶27万余个,用于制假的原料油27吨,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和纸箱、商标标识等假冒机油包装材料,市场正品价值达2000余万元。至此,公安部督办的“10·17”特大假冒品牌车用机油案成功告破。

目前,涉案的林某伟、唐某俊、萧某豪、邓某勇等14名嫌疑人正在移送起诉期间。

关键词: 假冒品牌车用机油案 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