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唐 柯
今年6月,证监会官网更新披露了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沅环保”)的申报材料。本次IPO,天沅环保拟募集资金2.4亿元,投向年产3万吨精制油酸技改项目和2万吨低碳链混合脂肪酸精制技改项目,同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天沅环保是一家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脂肪酸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脂肪酸、硬脂酸和植物沥青。
《壹财信》翻阅招股书发现,与同行相比天沅环保的研发能力偏弱,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报告期内各项事故频发,另外还存在与客户购销数据打架的情况。
研发实力远不及同行
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下称“报告期”),天沅环保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328.02万元、47,020.42万元和49,636.44万元,研发费用(主要为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和研发领用的材料)分别为40.38万元、43.53万元和13.40万元,仅占总营收比的0.09%、0.09%和0.03%。
而对比同行可比公司可以发现,无论是研发费用率还是研发费用投入基数,天沅环保均与同行相差较大。
天沅环保选择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嘉化能源(600273.SH)、赞宇科技(002637.SZ)、嘉澳环保(603822.SH)和三聚环保(300072.SZ)。据公开数据,可以发现天沅环保的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同行可比公司的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35%、2.65%和3.04%,较天沅环保高出2-3个百分点。
(截图数据来源: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专利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数据;发行人数据口径与可比公司相同。)
天沅环保在发明专利方面也远不及行业水平。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2021年3月26日),天沅环保及子公司拥有12项专利,其中仅有1项为发明专利,系从子公司潍坊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潍坊大明”)处继受取得,其余专利均为实用新型。
而对比公开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远多于天沅环保。除上述表格所示数据外,2020年报告期内,赞宇科技申请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17项,获得立项9项,发表论文21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2项;嘉澳环保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4项,被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29项。
除了研发投入及发明专利外,天沅环保在研发人员学历上也不占优势。
据招股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沅环保的265名员工有23人为技术人员,但所有员工中仅有13人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占员工总人数比4.91%;其余员工的教育程度为大专或高中及以下,占员工总人数比分别为14.72%和80.38%。
报告期内事故频发
公开资料显示,潍坊大明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脂肪酸、硬脂酸、植物沥青的生产和销售,与天沅环保的主营业务相同。2016年10月,为消除同业竞争,股东刘伟、刘斌、李若霞将其持有的潍坊大明全部股权转让给天沅有限。潍坊大明现为天沅环保的全资子公司。
招股书披露,潍坊大明曾在2018年时受到过行政处罚。据悉,2018年3月,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潍坊大明一、二、三、四号蒸馏车间及硬脂酸仓库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作出“乐公(消)行罚决字[2018]0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潍坊大明罚款1.00万元。
据招股书,2018年8月10日,员工(潍坊大明)王某在污水处理车间巡检时晕倒,被发现后送往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
除了招股书披露的上述事故之外,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天沅环保还有交通事故和涉刑事案件的事故。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封判决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11月17日16时许,被告包某驾驶车辆(车辆系被告潍坊大明所有,被告包某系被告潍坊大明聘用的驾驶员)与由被告黄某驾驶的无牌号两轮摩托车(后载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和黄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同时,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5月12日发布的刑事判决书,2019年8月31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因对潍坊大明及公司现车间主任心存不满,产生报复心理,在该公司仓库内,使用打火机将仓库内的硬脂酸等材料点燃,致使仓库内的硬脂酸、仓库房屋以及附近绿化带内树木被烧毁,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2,856,794.00元。
核心人员认定存疑
《壹财信》注意到,天沅环保的核心人员参与增资或存在疑点。
招股书披露,天沅环保于2016年10月发生了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股东官保东将其代持的107.0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伟,解除股权代持;同时,原股东刘伟、刘斌和李若霞等股东合计向天沅有限增资4,400.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刘伟和刘斌以及新增股东李若霞、赵修武、丁永超、赵广玺、李彩慧、张希波、吴鹏、邱国生按1.00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以货币资金认缴。
据招股书介绍,本次增资的原因为主要股东增持股权同时对公司核心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但通过对本次新进入股东的履历进行查询,发现股东邱国生只在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现已离职。
因此,2016年10月进行增资时,不知道邱国生核心人员的身份是如何认定的。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邱国生仍持有39.00万股,持股比例为0.49%。
《壹财信》研究中还发现与客户数据打架的问题。
据招股书,2018年和2019年,奔腾股份为天沅环保当年度的第四大和第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分别为1,770.04万元和1,812.29万元,销售产品均为脂肪酸。
但据奔腾股份2018年及2019年的年度报告,潍坊大明(合并口径)均为同期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2,078.38元和2,061.00元,较招股书中披露的同期交易金额多出308.34万元和24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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