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郑州,记者 王平安 张晨静)讯,近日,财联社蜂网专家联合舞阳交易终端对投资者发起了问卷调查,24日,《我眼中的独董——关于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之投资者问卷调查》结果出炉。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简称“《独董指引》”)并不熟悉,但投资者认为独董应特别关注中小股东权益,发挥对执行董事与管理层的监督作用的判断与独董指引“异曲同工”。

超八成投资者认为独董工作流于形式。对于近日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中的独董被罚过亿,过半投资者认为,涉案独董有很大责任,被罚不冤,八成左右投资者认为独董由公司实控人或管理层拟任,无法代表外部中小股东权益,应建立独董与中小股东交流渠道,同时投资者对独董的认知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大多数投资者对独董独立性、专业性有更高的期待。

投资者:独董工作流于形式,“康美案”被罚不冤

对于独董制度中不满意的选项(多选题),82.63%的投资者认为独立董事的工作流于形式(就是每年开几次董事会而已),73.16%的投资者认为独董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内部管理层拟任,无法代表外部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53.68%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出现丑闻后,独董以辞职方式开溜表达不满。

投票体现当前投资者认为多数上市公司独董兼职,不参与日常经营,难以对公司整体情况有深度了解,更无法在重大决策上保持独立客观,这也是为何部分独董沦为“花瓶董事”的主要原因。

近日受到热议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中,5名独董因连带赔偿责任面临亿元罚款,过半投资者认为,涉案独董有很大责任,被罚不冤,担任独董就要担负责任,仅有4.41%投资者认为涉案独董几乎没有责任。

投资人常见误解:独董兼任无限制,独董与公司无重要业务联系

在投票过程中,我们发现诸多投资人对《独董指引》中对独董的要求存在误解。问卷调查显示,31.86%的投资者认为独董兼任上市公司的数量没有限制。但按照《独董指引》,独董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独董。

关于对独立董事的认知(多选题),66.84%的投资者认为独董应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56.84%的投资者认为独董应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但有41.05%的投资者认为独董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

此外,六成左右投资者认为独董更了解公司内幕(单选题),在独董与监事会的职能交叉方面,近六成投资者认为存在一定交叉(单选题)。事实上,在资本市场,多数投资者可能无法完全分清监事会和独董之间的区别。

建言独董工作:应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建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在独董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外,81.37%的投资者认为独董应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与《独董指引》方向一致。但在当前资本市场,多数独董与中小股东联系较少,不易了解中小股东心声,与中小股东沟通多为董秘和证券代表。

这与渠道建设不谋而合,七成投资者认为应建立渠道,让独董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根据投票结果,我们能够看到投资者希望能够建立和独立董事沟通的桥梁,但现实中,中小型投资者仅在股东大会等场合才能与其交流,这或将成为独董制度改进方向之一。

对于独董的作用,投票也与上述两项契合,80.53%的投资者选择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82.63%的投资者选择了监督执行董事和管理层,这也暗合《独董指引》的要求。但当前资本市场不乏“花瓶董事”,根据投票,投资者对于独立董事能够在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作用表示出更高的期待。

建言独董工作:投资人青睐独立性强的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

当前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从律师、会计师、高校教授及专家学者中产生,在独董的任职人选方面(多选题),法律、会计人士得票远超其他。这代表市场投资者更青睐实务能力强、独立性程度高的专业人士,这对未来资本市场独立董事任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最后,对于独立董事的选任,投资者更偏向于中国证监会任命、考试选拔、公司自行选择多种方式结合,当前我国独立董事主要由内部管理层及大股东提名。

关键词: 八成投资者认为独董工作流于形式?投资者眼中的独董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