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个人征信体系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最终应该形成多层次、网状化的征信市场格局。”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近日接受财联社等媒体专访时表示,当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重点工作应该是推进全牌照的市场化征信公司发展,数量可以扩大到3-5家。

近期由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招行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等共同撰写的新书《平台金融新时代》中亦提及,目前我国在大数据风控与征信行业发展中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如在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方面配套的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体系还不完善,数据资产的确权、流转与价值交易界定标准不清等。

丁安华认为,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保护是核心问题,我国亟须建立一套金融数据的使用、流动和保护机制,并打破“数据孤岛”问题,促进数据共享,避免数据只停留在各企业内部形成数据孤岛,促进数据的高效利用、发挥最大价值。

全牌照市场化征信公司可扩大到3至5家

“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目前还是以央行征信为主,市场化持牌机构为辅的框架。市场化持牌机构目前只有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两家,征信产品单一、市场份额较小。随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个人征信市场空间广阔。”丁安华表示,个人征信体系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最终应该形成多层次、网状化的征信市场格局。

丁安华认为,一个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可以分为四层,即顶层为央行征信系统;第二层是全牌照的市场化征信公司;第三层是专业化的持牌机构(有限牌照),例如在信用卡、消费信贷、反欺诈等领域的专项数据服务公司;第四层是众多的数据服务公司或风险管理服务商,作为金融机构的外包服务提供者或作为全牌照征信机构的合作者,对此类数据公司实行穿透式牌照管理。

“当前的重点工作应该是先推进第二层建设。”丁安华认为,这部分机构的数量可以扩大到3-5家。

上周五央行已受理钱塘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这预示着我国第三张个人征信牌照已在路上。与此同时,另有多家机构均披露了布局征信牌照的计划,将以多种方式获得个人征信业务许可。

在丁安华看来,解决 “数据孤岛”的问题,需要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基础,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即资源,促进数据共享,避免数据只停留在各企业内部形成数据孤岛,促进数据的高效利用、发挥最大价值。

“我国亟须建立一套金融数据的使用、流动和保护机制。”丁安华认为,一方面,可以扩大市场化运作的征信公司模式,形成相对集中的点状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国际经验,采用累进式数据共享授权,即市场份额越大,共享数据比例越大的方案,直接要求平台公司共享匿名数据,同时由监管机构建立在线的数据持有者目录,平台公司公布其数据类型并保障目录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个人数据账户可引入“金股”制度

《平台金融新时代》一书中提及,金融科技公司建立“个人数据账户”制度,一方面可为客户提供数据保护、数据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也为数据流转和分享提供基础设施支持,具有重要的数据治理意义。而政府在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监管角色,甚至拥有“金股”和一票否决权。

“所谓金股,又称国家特殊管理股,即政府在企业中为特定目的而持有的极少数股权,理论上可以只持有一股。”丁安华表示,政府可以尝试采用国家特殊管理股的方式支持第三方建立个人数字账户,即政府持有金股,不参与平台的经营运作,基本上不享有收益分润,但当发现公司行为有悖公众利益时可行使否决权,主要是发挥监管和治理的作用。

对于个人数据账户的运作主体问题,丁安华认为,为了控制数据账户管理的成本、保证创新效率,建议由商业机构来主导个人数据账户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个人数据账户采取“商业主导+政府分级监管”的模式,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对数据账户管理机构制定准入和退出的标准。

此外,丁安华认为,个人数据账户可让用户拥有主张自己数据的权利,根据其数据的被使用量、时长、频次等追索商业利益。

“数据权属分为抽象意义上的人格权益归属和经济学意义上的财产权益归属两个层次。”丁安华解释道,数据的人格权益归属已有较多共识,如数据主体对数据具有广泛的控制权,包括知情权、访问权、更正权、被遗忘权、处理限制权、可携带权和反对权。不过,数据的财产权益归属问题,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多,尚没有形成统一认知,仍存在大量技术性问题。当前,个人对自身数据的财产权益基本属于“无权”状态,而有了个人数据账户,就可以更有效地去争取这部分权益。

关键词: 招行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全牌照的市场化征信公司数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