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白 羽

6月30日,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曼恩斯特”)同民生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携手开启创业板IPO之旅。时隔5个月,曼恩斯特已行至问询阶段并更新了第一轮回复意见,曼恩斯特若能成功上市则是锂电池涂布模头第一股。

观其身后,曼恩斯特存在的问题或不少:业绩飙升的同时存在赊销情况,工商年报逾期未公示已违反相关条例,信披矛盾待解释,资本尚未实缴实控人大股东已先套现,与同业竞争公司共生多年,关联交易价格差异值得关注。

赊销攀升、年报未公示、信披矛盾

曼恩斯特主要从事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及其配件、涂布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等高端制造领域。

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曼恩斯特实现营业收入3,289.80万元、12,150.93万元、14,728.90万元、9,259.47万元,2019、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269.35%、21.22%。同期,曼恩斯特的净利润分别为983.45万元、5,857.25万元、5,984.29万元、3,044.79万元,2019、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495.58%、2.17%。

报告期内,曼恩斯特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分别为700.20万元、6,637.31万元、7,417.69万元、13,150.8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28%、54.62%、50.36%、142.03%。

曼恩斯特的业绩在2019年“爆发”,与此同时应收账款的占比也激增,赊销比例明显提高。

《壹财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截至《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期限前(2021年6月30日),曼恩斯特尚未公示2020年度报告。

(截图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每年6月30日前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企业,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尚未对曼恩斯特进行处理。

除上述信息未公示违反相关条例外,曼恩斯特对募投项目的信息披露还存在矛盾。

此次IPO,曼恩斯特拟募集资金为53,093.51万元,其中将有14,330.19万元投入到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下称“安徽项目”)。

招股书显示安徽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而安徽项目的环评文件显示的施工期则为12个月。招股书签署日与环评文件编制时间同为2021年6月,为何会出现如此差错曼恩斯特或需进行解释说明。

资本尚未实缴,先转让套现“吃相难看”

据招股书,曼恩斯特于2014年12月成立,截至2020年10月前100%的股权全部由内部人员持有。股东构成分别为控股股东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信维投资”)与3家员工持股平台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长兴文刀”)、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长兴承礼”)、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长兴曼恩斯”)。

(截图来自招股书)

上述投资平台穿透后为3个家庭持股:唐雪姣、彭建林夫妇,刘宗辉、刘杰夫妇,王精华、谭利英夫妇。其中唐雪姣、彭建林夫妇为实际控制人,唐雪姣在曼威斯特任董事长,彭建林任董事、总经理,刘宗辉及王精华均任职董事及副总经理。

2020年10月,长兴文刀、长兴承礼、长兴曼恩斯分别将其持有的12.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3名外部投资机构及投资人,转让价格均为120.00元/出资额。3家员工持股平台分别获得股权转让款1,500.00万元,其中唐雪姣获得股权转让款1,050.00万元,刘宗辉、刘杰夫妇获得股权转让款1,725.00万元,王精华、谭利英夫妇获得股权转让款1,725.00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前,曼恩斯特全部认缴出资为500.00万元,其中实际缴纳为0元,转让后才由原股东与新股东共同完成实缴出资。即实控人及高管几人在还未实缴注册资本前就先合计套现了4,500.00万元。

同业公司共生多年,关联采购价格差异

在曼恩斯特的发展历程中,创始股东设立的同业公司长期与曼恩斯特共存,且存在多家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深圳市旭合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旭合盛”)成立于2013年3月,由曼恩斯特的实控人彭建林,股东兼高管刘宗辉、王精华,以及与曼恩斯特无关的周腊梅、曾光和杨海燕,共六名投资人共同设立。

2014年8月,旭合盛原股东周腊梅、曾光、杨海燕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彭建林。转让完成后,旭合盛股东变更为与曼恩斯特同一班底的彭建林、刘宗辉和王精华,分别持股70.00%、15.00%和15.00%。

旭合盛经营业务中包括锂电池及相关材料贸易,各行业涂布机、工装夹具、涂布模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近三年,旭合盛与曼恩斯特重合的供应商共41家,重合的供应商中上饶市通用核心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兴盟五金经营部同时为旭合盛与曼恩斯特的前五大供应商。

近三年,旭合盛与曼恩斯特重合的客户共12家,重合的客户中,宁德时代、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赢合科技同时为旭合盛与曼恩斯特的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旭合盛与曼恩斯特同类业务收入始终是其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20年旭合盛与曼恩斯特同类业务收入占比仍近九成。

(截图来自问询回复)

同时,曼恩斯特与旭合盛还存在关联交易。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旭合盛逐步遣散其生产人员,报告期内,旭合盛已无生产能力,但由于旭合盛仍在其原客户的供应商名录中,原客户仍会向旭合盛下达一部分订单,因此旭合盛向曼恩斯特进行采购或委托加工,从而发生关联交易。

2018与2019年,旭合盛为曼恩斯特第四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59.83万元、369.8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6%、3.04%。2020年,旭合盛不再进入曼恩斯特前五大客户行列,但依旧存在关联交易,金额为205.72万元。

2021年6月30日,曼恩斯特申报创业板IPO,2021年7月15日,旭合盛注销,自此曼恩斯特不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除旭合盛外,曼恩斯特与大股东亲属控制的公司还存在关联交易。

2019年,深圳市精之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精之本”)与深圳市众汇智能有限公司(下称“众汇智能”)合并为曼恩斯特第三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360.41万元,占比为9.43%。精之本、众汇智能均为曼恩斯特董事王精华胞兄控制的公司,系曼恩斯特关联方。

曼恩斯特向精之本、众汇智能关联采购价格忽高忽低,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明显差别。

2018年,曼恩斯特向精之本采购填充块与第三方厂家相比,关联采购单价高,单价差异22.84%。

(截图来自问询回复)

2018年,曼恩斯特委托精之本加工垫片,与其他主要垫片外协厂商相比,关联采购单价低,单价差异-55.42%。

(截图来自问询回复)

2019年,曼恩斯特委托精之本、众汇智能加工涂布模头CNC,与其他主要外协厂商相比,关联采购单价高,单价差异12.73%。

(截图来自问询回复)

上述关联供应商中,精之本已于2021年9月注销,企查查显示众汇智能近期因存在质量问题案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通报批评,另有两次其他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截图来自企查查)

对曼恩斯特后期的上市进程,我们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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