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继董事长、原实控人沈东军提名新总裁遭新实控人反对后,莱绅通灵(603900.SH)“内斗”又现新变化。根据12月21日晚间公告,莱绅通灵独董周小虎和黄德春递交辞呈,加上此前辞职的独董胡晓明和董事陈传明,这四位被莱绅通灵新实控人之一马峻认为“偏袒”沈东军的董事已悉数提出辞职。未来莱绅通灵董事会将发生什么新变化值得关注。
与此同时,莱绅通灵监事会否决了马峻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但马峻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我们已于昨日向莱绅通灵董秘提交了‘关于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罢免董事“遇上”董事辞职
根据公告,12月6日,莱绅通灵控股股东马峻发函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包括罢免董事陈传明、独董胡晓明、周小虎和黄德春四人职务。但该议案因遭到莱绅通灵董事会五票反对而被否决,这五张反对票包括沈东军和上述四人。
但马峻并未作罢,其按照程序向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监事会在12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此事,但最终监事会成员全部投出反对票,主要理由为“独董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而根据莱绅通灵《公司章程》显示,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对此,马峻向财联社记者回应称已提交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不过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尚未进行公告。财联社记者为此多次致电莱绅通灵证券部,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2月21日晚间,莱绅通灵还公告称收到独董周小虎和黄德春的书面辞职报告,两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两人将任职至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
而在12月10日,莱绅通灵公告独董胡晓明因个人原因辞职;12月16日公告董事陈传明因个人原因辞职。
这也意味着马峻提议罢免的四位董事已悉数提出辞职。
为此马峻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有关议案会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但这种修改调整不需要重新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因为议案的主要内容没有变化。”
这或许意味着,马峻将在自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补选新董事、独董的议案。
那么莱绅通灵董事长沈东军会否也提名新董事和独董呢?对此财联社记者联系沈东军,但截至发稿未获沈东军回复。
都是为了“公司发展”
由于此次罢免还涉及到独董,因此有股民认为这是控股股东在“排除异己”。
然而马峻并不如此认为,他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独董完全没有独立性和专业性,他们只是一味的偏袒沈东军,不考虑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民的利益。”
在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时,控股股东提出的罢免董事理由包括:在沈东军离婚案审理期间,上述四人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致函,建议法院不对沈东军离婚涉及的莱绅通灵股份进行分割,采取折价补偿方式给付沈东军前妻马峭相应价款,陈传明“滥用董事职权”,三名独董“滥用董事职权,丧失独立性”;上述四人对沈东军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沈东军与马峭离婚案二审程序的议案》投赞成票,该议案不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陈传明“违反其对公司应尽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三名独董“违反对公司应尽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丧失独立性”。
但独董们认为他们建议秦淮法院采取折价补偿方式,不对莱绅通灵股份进行分割,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维护股民、员工以及公司整体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对立与冲突,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团结。
莱绅通灵未来走向何方?
与此同时,独董周小虎还表示:“从我们加入公司以来,本议案的提出股东(指马峻)从未就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过实质性意见,从未表现出经营的意愿和更好的能力。”
不过马峻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独董没有反应事实真相,“2018年以前我们很多经营理念和思路并未被公司执行,2018年后董事会多数席位由沈东军方面占据,如果我们再提意见不仅过不了董事会,还会把内斗信号向市场传递,对公司不利。”
对于后续打算,马峻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就是要加快改组董事会的进程,以摆脱目前公司治理混乱、经营混乱的困境。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样演变下去对上市公司伤害很大,董事会不同意控股股东的提案,那么董事会提出的议案实控人也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反对票的方式来影响和干扰,最终只会两败俱伤,而且还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治理和经营。
事实上,除了“内斗”外,莱绅通灵还有经营颓势需要挽回。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莱绅通灵业绩连续下滑,营收分别下滑15.29%、20.7%和6.95%,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32.21%、30.29%和31.56%。今年前三季度,莱绅通灵营收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23.23%和 9.91%,但Q3却分别下滑 13.32%和95.16%,公司解释主要为江苏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