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广州,记者 任超宇)讯,1月23日晚间,昊志机电(300503.SZ)披露了实控人汤秀清被正式刑拘的消息。此前,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肖泳林也由监视居住改为取保候审。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厉健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刑事拘留,后续罪名成立可能性比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昊志机电方面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是作为昊志机电创始人,汤秀清如若罪名成立,势必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昊志机电相关问题最早由私募人士叶飞于2021年5月爆出,叶称公司存在与盘方合谋进行市值管理、“坐庄赖账”等情况。此后,虽然深交所下发了关注函,但公司至今未进行回复。
汤秀清则于2021年9月26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公司12月29日披露了汤秀清及肖泳林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金华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公告。虽然公司在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肖泳林被取保候审的消息,但昨日(1月24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收到金华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将汤秀清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厉健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上市公司高管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罪名成立,后续很可能被判处缓刑。但“罪名是否成立、如何量刑,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厉健指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后续很可能引发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立案、投资者民事赔偿诉讼。
一般而言,主要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管理现状均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但影响程度与公司所处行业、资产质量、对管理层依赖程度息息相关。2021年半年报显示,汤秀清为昊志机电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8.34%。第二大股东汤丽君持股9.19%,第七大股东汤秀松持股2.18%。汤丽君系汤秀松和汤秀清的胞姐,汤秀松系汤秀清的胞兄。
汤秀清于2005年创立广州市大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06年12月昊志机电成立后,广州市大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所经营全部电主轴相关业务陆续投入公司经营。汤秀清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并自2009年受让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1%股权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