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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18日电 因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对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维集团)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上交所18日公布的《关于对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显示,经查明,2021年7月9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盛集团)与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维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新盛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维维集团持有的公司215688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0%。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盛集团及维维集团通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本次股权转让后,维维集团持有公司502635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2022年2月28日,股东维维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5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89%。
上交所指出,维维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并在减持后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维维集团此前已因此事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Wind信息显示,今年3月初,维维股份(行情600300,诊股)股价创2021年1月初以来新高。今年2月28日,维维股份股价报收于4.65元,当日盘中最高价为4.74元,分别为年内第四高收盘价和第二高盘中价。
公司官网资料显示,维维集团组建于1992年。是一家以“大粮食、大食品”为主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贸工农一体化重点企业。2000年,旗下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
二级市场上,维维股份18日收盘报3.29元/股,涨幅2.17%。(中新经纬APP)
关键词: 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维维集团被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