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史学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保障食品安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日前推出六项举措,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许可审查。要求企业生产过程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产品标签标识管理,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

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鼓励引导企业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生产高品质的酱油和食醋产品。加强产品研发创新,生产低盐酱油等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企业监督检查。对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实际执行标准是否有效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定。对已经申请注销和变更的原“配制酱油”和原“配制食醋”生产企业,核实其是否已停止生产“配制酱油”“配制食醋”。重点对2018年以来各级监督抽检累计发现有2批次以上酱油和食醋产品不合格的、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企业产品进行抽检。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依法查处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产品标识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盐、工业醋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组织企业进行产品信息公示,方便消费者查询和监督。落实有奖举报,鼓励社会组织、公众和企业从业人员举报违法生产经营酱油和食醋的行为,加强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产品。(冯铄涵 记者朱海)

关键词: 酸水解 植物蛋白 配制酱油 配制食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