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2020年中国航海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以来,港口货物吞吐量连续3个月实现正增长;6月份,煤、油、矿等主要货类港口吞吐量均已达到去年同期水平。
今年以来,水运行业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是发布了港口企业、客运站、船舶疫情防控指南和分区分级防控指南,印发了分区分级做好水路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二是推动降低物流成本,阶段性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三是及时解决企业、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延期问题。四是对运输防疫物资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的船舶采取“四优先”措施。五是积极推动港航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了港口、水运网络正常运营和国际物流畅通。(记者沈文敏)
关键词: 港口货物吞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