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回首“十三五”, 开放无疑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连续四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外开放新平台加快建设,四次扩容自贸试验区范围,数量由4个增至21个;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成功举办三届进博会……开放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新提高、新突破,全方位对外开放持续扩大。

站上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我国提出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些人对此想问,新发展格局下还要开放吗?

答案毋庸置疑。不拒众流,方为江海,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成为国际大循环的重要一环,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形成“世界工厂”发展模式,对我国快速提升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随着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逆全球化趋势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沉渣泛起,外部形势不容乐观。反观国内,14亿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万美元、工业门类齐全,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的产业优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新发展格局,不仅是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更加畅通的国内经济循环,有助于发挥中国“全球市场”“全球工厂”优势,形成全球资源要素强大引力场,吸引更多商品、服务、技术等全球优势资源集聚中国,满足国内需求,提升国内产业发展水平,从而推动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大循环。

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不仅要求我们做好自己的事,还要不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展望“十四五”,我国对外开放已到了新的历史关头,必须拿出更大气魄、更多举措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统筹推进各类开放平台建设,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优化区域开放布局,鼓励各地立足比较优势扩大开放,强化区域间开放联动,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已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新时代伟大征程已开启,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扬帆远航再出发,在开放融通中与世界各国携手共进、互利共赢。

关键词: 对外开放 外贸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