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看到交警在楼下执勤,汽车喇叭声确实少了很多。”家住镇海花园的林老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经过一个多月的重点整治,厦门岛内机动车乱鸣喇叭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不少市民感叹“清静多了”。

厦门岛内禁鸣喇叭,一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但近期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在岛内驾车时鸣喇叭的现象有所增多,部分司机驾车时内心急躁、遵守交法意识淡薄等是引发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肆意鸣笛给周边群众带来了困扰,为此厦门交警重拳出击,组织开展岛内机动车乱鸣喇叭专项整治行动,4月15号至5月20日,全市共查处机动车辆猛按、乱按喇叭违法行为796起。

交警部门合理部署警力,采取设卡管控、巡逻查处、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项整治,形成常态化严管严控态势;同时警方还加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周边重点道路和早晚高峰、午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湖里交警将车辆较密集的小区进出口、违停多发影响交通的学校、厂区和工业园区列为重点管理区域,原则上对学校周边、夜间小区周边鸣喇叭的从严处罚,5月份以来处罚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175起、口头教育47起。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情节较轻、主观恶意性不强的违法鸣笛行为,目前交警主要以口头警告和教育为主;对于驾驶人急于抢道,或遇前方交通滞留猛按喇叭时间长、声音大、情节较为严重的,则严格按规定给予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接下来将迎来高考、中考等重要时间节点,行经考点周边路段的司机,更要注意切勿鸣喇叭。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乱鸣喇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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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禁鸣令”已施行25年

违者罚款100元

1996年,我市发布了《厦门市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规定》,要求机动车辆在岛内禁止鸣笛,消防、救护、警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除外。25年来,我市陆续在厦禾路、仙岳路、金尚路、湖滨南路、云顶北路等思明、湖里两区主要道路和居民生活区周边道路增设禁止鸣笛标志,用于提醒市民司机。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次修正案)第七章第四十六条,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喇叭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关键词: 交警 执法 乱鸣喇叭 违法 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