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刚 通讯员 杨俊
“检察机关办了件大好事,很好地保护了文物。”在江口县双江街道龙井社区龙津阁晨练的市民张江波说:“以前这里乱七八糟,都不爱来这里玩耍,现在好了,经过整理,又干干净净的了。”
龙津阁是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面积约580平方米,范围内有古井和挂牌保护的古树等,在大多江口群众心中,这里不仅承载着特殊的历史文化记忆,而且也是江口特产“豆腐干”制作所需天然泉水的唯一取水处。
但因疏于管理,2021年以来,龙津阁的环境卫生状况持续恶化,严重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环境质量和良好形象,水井旁边甚至有人擅自架设电泵抽水,存在违法取水、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挂牌保护的古树上悬挂有大量红布、红毛线等物品,还有人在树下焚烧香纸,存在古树保护及火灾安全隐患,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及责任单位,长期未依法履行对龙津阁的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侵害。
今年3月,江口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接到群众举报线索,遂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广电旅游局、双江街道办事处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家单位各司其职,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龙津阁的保护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环境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职,不到一周时间,就完成了整改,还向周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邀请检察机关现场联合验收。
龙津阁能干净整洁地回到人们眼前,得益于江口检察院动能履职,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推进,进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诉源治理,实现了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效果,达到了“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的最佳状态,为新时代文物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