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刚 通讯员 李恬)“职工越权签合同,企业也要担责;公司提供担保,未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可能无效;企业公章需要专人管理……”近日,松桃三和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多位高管收到了一份来自松桃检察院《致企业防范法律风险61条建议》“惠企大礼包”,引来众高管争相阅读、讨论。

去年底,在该院召开的护航新型工业化“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上,三和锰业公司负责人拿到《致企业防范法律风险61条建议》一书爱不释手,希望企业高管人手一份,以便随时学习。与此同时,松桃检察院利用开展政法大走访活动契机,走进企业,向县内多家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及赠送该院汇编的《致企业防范法律风险61条建议》一书。

“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且授权要明确、具体……”企业防范法律风险61条建议,涉及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劳资纠纷等内容,几乎涵盖了企业法律事务的方方面面,为企业纾困解难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供了有效帮助。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仕铭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办案和服务双重措施并举,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梳理、汇编成书,以便企业参考借鉴。同时,利用“两长”座谈、送法入企、挂牌定点帮扶联系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风险矛头把控和化解经营风险,强化风险防控,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合规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该院累计向企业及其高管送出《致企业防范法律风险61条建议》一书300余本,开展送法进企业10余场次,为企业答疑法律咨询事项30余件。

关键词: 法律风险 产品质量 企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