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资料图)
作者:唐 柯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新冠检测需求增长迅速,身处体外诊断仪器及耗材行业的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实生物)的相关业务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并在2021年递交材料冲击资本市场。
2022年10月13日,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凯实生物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如无特殊情况将很快成功登陆创业板。
申报材料数据自相矛盾
作为一家体外诊断仪器及生命科学耗材研发制造企业,凯实生物为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及生命科学耗材的定制化开发产品和服务,产品主要包括仪器和耗材两大板块。2019年至2022年1-6月(下称:报告期),其仪器和耗材业务收入合计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90.00%,是企业主要收入来源。
然而,通过进一步对比分析凯实生物披露的相关数据,《壹财信》发现公司的申报材料存在前后自相矛盾的情形。
在一轮问询回复中,凯实生物披露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不同产品类别、不同客户类型、内销和外销的前五大客户情况。
据问询回复,2019年凯实生物的前五大境内客户分别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美诊断)、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透景生命)、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翰盛泰)、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图生命)和浙江盛域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盛域医疗),销售金额分别为5,093.73万元、3,300.46万元、2,123.22万元、1,130.49万元和347.54万元,占凯实生物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39.55%到2.70%之间。
招股书中披露了凯实生物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且由招股书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的销售金额占比可知,招股书披露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的销售金额是在公司营业收入的基础上进行统计披露的。
而招股书显示的2019年前五大客户组成及对应销售金额与问询回复中同期前五大境内客户名单数据完全一致,则说明当期对科美诊断等客户的销售数据中不包含其他业务收入,均为主营业务收入。
与此同时,问询回复中还披露了报告期内前五大贸易商及非贸易商客户(即按照客户类型区分)的情况,2019年前五大非贸易商客户分别为科美诊断、透景生命、中翰盛泰、安图生物和盛域医疗,销售金额(基于主营业务收入统计)分别为5,091.24万元、3,243.85万元、2,109.37万元、1,103.72万元和347.54万元。经过对比发现,在对上述客户当期全部销售收入不包含其它业务收入的情况下,对客户全部销售收入与非贸易商客户对应销售收入间仍存在差额。
以透景生命为例,当期凯实生物对透景生命全部销售额(基于营业收入)和内销收入总额(基于主营业务收入)均为3,300.46万元,对非贸易商客户透景生命的销售收入(基于主营业务收入)为3,243.85万元,相差了56.61万元。
根据申报材料,首先排除了该部分金额并不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或对境内客户在境外的销售额。
其次,问询回复将公司对透景生命的销售额中属于贸易商与非贸易商的数据是否分别列示?据问询回复,当期凯实生物对第五大贸易商河南剑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为4.18万元,若这56.61万元的差额属于透景生命的贸易商数据,透景生命应当可以凭借该金额跻身当期前五大贸易商客户,然而名单中却未出现透景生命的身影。
最后,该部分差额是否存在透景生命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被列为贸易商客户的情况?据透景生命2019年年报,透景生命控股股东、实控人为姚见儿,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透景生命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仅有上海透景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透景诊断)一家,若透景诊断被凯实生物列为贸易商客户,同期前五大贸易商客户名单也应当出现其姓名。
2019年,除了透景生命外,凯实生物对科美诊断、中翰盛泰及安图生物的销售收入也存在该种情形;2020年及2021年,对科美诊断的销售收入均存在该种情形。
(数据源自凯实生物申报材料)
除了上述问题外,凯实生物的申报材料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数据矛盾。
二轮问询回复披露了中介机构对凯实生物客户走访的核查情况,内容显示凯实生物在报告期内(指2019年至2022年1-6月)向客户透景生命销售的规模为2.03亿元。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透景生命均为前五大客户之一,各期销售金额合计17,785.60万元,但这与二轮问询回复中列示的相关销售规模存在较大的差距。
另外在一轮问询回复中还披露了凯实生物在疫情发生以来,耗材产品销售金额与新冠检测的相关性,将耗材产品销售额细分为“与新冠检测相关/可能与新冠检测相关/与新冠检测无关”三部分。
其中,“可能与新冠检测相关”产品中主要为导电吸头产品,一轮问询回复披露了凯实生物及中介机构向导电吸头境内外销售的部分主要客户的问询访谈结果,了解其采购的导电吸头产品是否用于新冠检测相关用途。相关数据显示,凯实生物对客户E在2020年、2021年需要确认的销售额分别为582.86万元、3,271.62万元。
但一轮问询回复所披露的报告期内前五大境外客户名单显示,2020年及2021年,凯实生物对客户E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63.29万元和3,271.62万元,2021年数据与前文所述一致,但2020年的需要确认的(导电吸头产品)销售额却比同期对客户E的全部境外收入多出19.5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问询访谈反馈情况列表中将客户E列为境外地区的主要客户之一,这排除了需要确认的金额中存在对境外客户含境内收入的情形,基于该种情况,不知上述的数据差异的产生原因是什么。
另外,凯实生物此次IPO共递交了四版招股书,历经了两轮问询和意见落实函,以客户A、客户B等形式代称神秘客户的说法一直延续保持。不过在上会稿中,凯实生物却选择以客户实际名称披露客户B与客户E的相关信息,其中,客户B为境外上市公司Hologic,Inc.,客户E为境外上市公司Grifols,S.A。
申报材料与公开信息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凯实生物除了申报材料自相矛盾外,其还与公开信息存在信披差异。
中翰盛泰为凯实生物的主要客户之一,一轮问询回复对其进行了介绍,显示中翰盛泰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2亿元,且其有自动化设备配套需求,经行业内介绍,2014年与凯实生物合作开发了相关产品。
不过据中翰盛泰的相关申报材料,文件显示中翰盛泰2020年度的营收规模已超过3亿元,且其与凯实生物早在2012年就已经开始合作,与凯实生物所示信息存在重大出入。
(截图源自中翰盛泰招股书)
(截图源自中翰盛泰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一轮问询回复还显示,贸易商客户SIYUAN TECHNOLOGY CO.,LIMITED成立于2015年,不过企查查中一同名企业却显示成立时间为2018年8月。
(截图源自企查查)
综上,此次IPO凯实生物的信披质量堪忧,尽管已经成功过会,但存在的信披问题仍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审计机构立信所进行核查并给予解释。而在11月21日夜,上交所、深交所同时发声,明确表示,高度关注涉核酸检测企业的上市申请,坚持从严审核,尤其是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将坚守板块定位,严把市场准入关,审慎推进相关企业发行上市工作。
凯实生物何时能够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我们也拭目以待并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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