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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你们的提醒,我深刻认识到我在执行工作纪律时存在不严格不规范的情况,在小事上‘打马虎’可能引发大问题,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好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古城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某单位干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经核查反映问题失实,但该干部存在考勤报备等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随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该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谈话后该干部红着脸进行了表态。

一直以来,古城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积极发现问题,主动回应问题,及时敲响警钟,针对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进行“点题式”教育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治未病”。对已有线索反映的问题,在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后,一方面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教育,做实做细谈话“通篇文章”,另一方面适时开展澄清正名行动,对经核查失实的检举控告予以澄清,双管齐下、双向发力,真正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保证纪律刚性和硬度的同时,充分体现组织的柔性与温度。今年第一季度,古城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置总数的73.9%,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能够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常在、约束常在,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古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王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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