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河北证监局公布的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一起联合“老鼠仓”交易。交易主要涉及的股票是锦泓集团。

图源 河北证监局官网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当事人徐远航1986年1月出生,是一名80后。他是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自2020年7月13日起担任申万菱信智能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的具体投资运营,于2021年4月12日完成将“锦泓集团”纳入股票池的工作程序,4月13日开始申请交易“锦泓集团”,4月15日获得交易“锦泓集团”的许可后立即下达买入指令。此后,4月16日、4月19日基金持续买入“锦泓集团”,直至4月19日“锦泓集团”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达到6%。


【资料图】

2021年4月15日至30日期间,徐远航利用与靳某1共同路演、调研等活动机会,向靳某1推荐“锦泓集团”,并传递“锦泓集团”在基金中的占比等未公开信息。靳某1利用上述信息指导靳某2通过“靳某2”账户,于2021年4月15日先于基金买入“锦泓集团”,并于4月21日至30日持续委托买入,累计成交金额411.06万元。

徐远航的行为违反了《基金法》,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徐远航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那么,靳某1和靳某2分别是谁呢?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有迹可循:当事人靳昕,1992年2月出生。靳昕自2019年1月起担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系长江证券的证券从业人员。靳昕因工作关系认识申万菱信基金的基金经理徐某航。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靳昕利用与徐某航共同路演、调研等活动机会,从徐某航处获知申万菱信基金关于“锦泓集团”的未公开信息。靳昕将上述信息告知其父亲靳某,并指导靳某使用靳某自有资金通过“靳某”账户交易“锦泓集团”,累计成交金额411.06万元。

靳昕的行为违反了《廉洁从业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靳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从锦泓集团的股价走势可见,2021年4月以后,该股一度出现了明显的拉升。4月16日,锦泓集团以上涨4.37%报收5.97元开始启动,此后一路最高涨至7月14日的27.70元,期间该股曾经连续11个涨停板,彼时一度被市场称之为“妖股”。随后出现大幅回落。

股价截图  图源 同花顺iFinD

而最新资料显示,徐远航已不是申万菱信智能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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