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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3月23日讯(通讯员 徐悦 记者 马燕)3月23日,全国首个针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省级地方标准——江苏《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4月23日实施。
江苏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介绍,该标准由省消保委联合省质标院、苏州市消保委、姑苏区消保委、苏州市质标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专家多次研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研制流程后,正式发布。
据悉,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将法定的“网购后悔权”积极拓展至线下消费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消费动力,是一项惠民便民的创新之举。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18.8万家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累计退货78万件,退款金额达2.72亿元。
该地方标准主要从基本原则、机构要求、人员要求、退货方式、退货条件、退货服务流程、争议处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8个方面予以规范,着重突出四个亮点:
一是退货方式多样。标准为消费者设定了线下到店退货和线上平台退货两种方式,消费者也可在与经营者协商确认后选择其他退货服务方式,充分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退货需要。
二是退货条件明确。标准将退货商品品类和退货承诺期限的决定权交给经营者,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条件、商品属性自主承诺并履行;同时细化商品完好性认定条件,尽可能减少退货歧义。
三是退货流程清晰。标准以图文结合形式对退货流程、处办要求着重进行了梳理和规范,积极倡导“线下购物线上退,本地消费异地退,资金垫付先行退,消费争议调处退”,让消费者退货便捷、高效无忧。
四是规范先行垫付。明确先行垫付资金来源、满足条件、经营者返还期限等重要事项,确保先行垫付资金合规运作,更好服务于线下无理由退货及广大消费者。
据了解,该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有利于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地方立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秩序和行为;有利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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