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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网站3月31日消息,证监会积极推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对照新修订的《证券法》,立足监管实践,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本次修订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兼顾法规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立足补短板,不改变《条例》总体框架结构。二是坚持强化监管、有效监管,落实简政放权、管少管好,提升监管效能。三是统筹好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为监管转型和行业创新预留空间。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有六方面:

一是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取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审慎监管原则、提升风险防控主动性,对照《证券法》提高处罚力度。

二是加强对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穿透监管的要求,增强监管力度,规范公司治理。

三是引导行业回归本源、集约经营,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培育“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建立长效合理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补充业务规则,新增证券承销与保荐、做市交易、场外业务三节,针对性完善相关业务规范,促进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效发挥。

五是强化合规风控,完善内外部约束机制,突出合规风控全覆盖,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补充恢复与处置计划、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管理、利益冲突防控、关联交易管理、异常交易监控、廉洁从业、人员管理等重点制度要求,系统规定信息技术制度。

六是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明确差异化监管原则,完善法律责任设置、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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