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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近日发布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 ,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组织实施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等提供基本指引,对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标准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其中,“总体要求”部分明确服务组织应登记注册或备案,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建立服务管理制度,配备相应服务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明确服务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及具体需求情况提供服务,在开展相关服务前开展专业评估。“服务内容”部分明确上门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委托代办、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等7类服务内容,并对每一类服务内容提出细化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部分明确咨询接待、老年人能力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准备到服务实施等一系列程序性要求,进一步指导服务组织和服务人员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明确服务组织应开展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配合参与第三方评价,对评价结果和服务中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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