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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德贵主持会议。副主任蓝绍敏、何力、李飞跃、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省法院院长韩德洋,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毕节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郭立)

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 人大法制委员会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