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022年12月31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信用服务行业有序发展、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共8章60条,分别从社会信用信息、信用激励与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信用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积极参与诚信教育和信用监督活动,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记者 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