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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023年贵州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贵州城乡低保标准将分别提高8%和15%,构建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让民生保障更加精准、更有温度。
2022年,我省全力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79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292元/人/年。共对240.1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59亿元;对7301名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1905名未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将1.47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
2023年,我省将持续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将分别提高8%和15%,不断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正在制定今年低保提标具体方案,预计今年4月下发各地。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级部署要求,确保城乡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此外,今年我省将继续推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突出主动发现救助,强化扩围增效,动态精准落实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继续压缩低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限,深化“救急难”机制,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社会救助、慈善援助的有效衔接,加大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救助力度,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构建差异化、多元化“物质+服务”救助新模式,让每一位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心中充满温暖。(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