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个人所得税收入9502亿元,同比减少26.8%,增幅较上年下降43.8个百分点。11月份,个人所得税收同比增加3.6%,而这是今年以来的首次单月正增长。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前11个月,个人所得税无论总量还是增速都大幅下降,表明我国针对个人家庭的减税降费政策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在2018年10月1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并实施新税率表的基础上,2019年1月1日起又实施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效果持续显现,个人所得税前11个月收入整体呈现较大降幅。
“个税下降意味着个人收入相应增加,这对提升个人家庭消费能力,调整提升消费结构,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具有明显作用和重要意义,对稳定消费、稳定经济起到有效拉动效应。”张依群说。
财政部数据显示,11月份,个人所得税收入726亿元,同比增加3.6%。这是今年以来首次单月正增长,主要是去年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优化税率结构的政策翘尾影响消失。
张依群表示,今年以来个税收入首次单月正增长,表明个税改革是成功的,实现了多维正向效应,为未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也就是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以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
“我国的工薪族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即使在新个税法为大多数人减负之后,需要缴纳个税的工薪族纳税人基数仍然很大,这是个税征纳环节需要面对的。”朱锦华表示,公告提出的两年义务免除情形将在全面开展汇算清缴的初期,让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中低收入纳税人以及不超过400元的低额补税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方面有助于这些中低收入纳税人减小负担,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提升整体汇算清缴效率。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等措施。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主管合伙人朱锦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告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适用于2019年和2020年两个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义务免除情形,落实了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的针对性要求。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