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第四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据统计,5月1日至7月21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6168起,其中查处个人违法行为2783起,占比45.1%。
“师傅,您这垃圾分得还不太彻底,您看这纸巾是其他垃圾,菜叶子是厨余垃圾。”在海淀区玉海园小区,执法队员发现一位居民提着的垃圾袋里,各类垃圾混在了一起。在队员的指导下,居民现场将垃圾一样样分开投放。
城管执法部门表示,从目前立案处罚和执法检查情况看,个人投放生活垃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在加大对个人投放生活垃圾的执法检查、督促引导广大居民分类投放的同时,执法人员也对小区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要求。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重点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动员发动,持续扩大检查覆盖面,实现对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各行业主体的全覆盖检查。其中,对问题高发行业通过制发执法建议函、督查通知单等形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分类指导;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及习惯养成。
据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个人违反条例的先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桶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不予行政处罚。(记者 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