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将于12月1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对重整计划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此前,永泰能源曾因流动性困难而产生债务问题。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法院将据此作出裁定,距离其化解持续近两年半的债务问题也将更进一步。
永泰能源公告显示,经晋中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其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还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权益调整方案显示,永泰能源将以现有总股本约124.26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7.8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97.92亿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本次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
永泰能源的债务危机可追溯至2018年,其短期融资券“17永泰能源CP004”未能按时兑付,构成实质违约,并触发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存续的其他债券交叉违约,导致陷入债务危机,主体评级及各债券评级也被多家机构下调至C级。之后,以国开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的总行级债委会成立,并于2019年7月19日通过了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方案,又在当年12月30日对方案进行了优化,核心思路为“资产处置+债务重组”。今年11月17日,永泰能源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键词: 永泰能源重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