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有序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提出了具体意见。长远来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深入对接,构建更加紧密的金融合作关系,对于创新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模式、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发展大局、推进我国金融全方位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大湾区融合的持续深入,金融开放的不断推进,跨境金融纠纷也将无可避免。做好粤港澳跨境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对促进大湾区互融互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9月,珠海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金调委”)收到横琴新区法院委托,对一宗涉及澳门居民的金融纠纷案件开展调解。原来,2020年1月,内地居民王某与某典当公司签署了借款抵押担保合同,澳门居民蔡某为这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2020年7月,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未按约定归还某典当公司借款本金,经多次催收仍未清偿。故典当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某履行对王某所欠债务的担保责任,承担还款义务。

为快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横琴新区法院接到珠海金调委调解协议书后,当即安排司法确认,并考虑蔡某受疫情影响通关往返难的实际,为其提供了“调解+裁决”的“一站式”快速便民精准服务。当蔡某拿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后,感慨地说:“没想到通过珠海金调委调解能如此快速地解决烦恼,免却了一场官司。”

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域,三地在法律框架、经济制度、投资理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通过诉讼等传统方式解决金融纠纷,面临不同司法制度的冲突,程序繁琐、耗时长、成本高。以上案例是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建立以来,第一宗内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成功化解跨境金融纠纷案件的有效尝试。该案充分发挥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为快速化解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新的方式,也为做好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化解开辟了新的选择。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指导下,广东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大湾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落地。2019年7月,广州金融纠纷调处中心、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联合主办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研讨会。会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九个城市的金融纠纷调解机构与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就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达成共识,成功签署了《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粤澳两地之间建立金融纠纷调解的联络、合作和研究机制。一是建立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秘书处,由广州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轮值,两年一换。二是约定加强粤澳金融纠纷调解业务交流和学习,推动调解员资格的相互认可,建立粤澳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员数据库。三是约定粤澳金融消费者在两地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发生纠纷时,可按照双方当事人统一意愿,选择粤澳地区的调解员和调解依据、规则、程序进行调解。

粤澳地区金融纠纷合作机制建立以来,珠海金调委先后与珠海市中院、香洲、斗门等地基层法院签署诉调对接协议,持续开辟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新阵地。2020年,人民银行珠海中支、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就设立珠海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横琴(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室等与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横琴新区法院达成共识。同时,珠海金调委还组建了包括律师、金融行业法律合规人员、专家学者在内的调解员队伍,健全与优化了覆盖“受理+和解+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的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金融纠纷调解“一站式”快速便捷服务。记者李国辉

关键词: 大湾区互融互通 金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