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餐厅设置最低消费
去年12月15日施行的《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明确,禁止餐饮商家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禁止设置最低消费等条例,对餐饮浪费现象进行约束。该条例规定,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月4日至5日,记者走访广州市区20家餐饮酒楼,发现仍有餐厅设置“低消”。在陶君园四季椰子鸡(桥南店),记者表示同行有5人,想选择包间用餐。服务员回复:“包间有380元的最低消费,大厅则没有限制。”
位于帽峰山的悦榕庄(顺德菜)的一服务员也称,10人左右的房间,需要最低消费500元。
针对取消“低消”的落地情况,记者随机采访10位市民。市民普遍赞赏这一举措,但认为该举措离落到实处还有一段距离。
中大型餐企普遍加收服务费
在走访中,不少市民还向记者反映,有的餐厅虽然取消了“低消”限制,但高价茶位费、服务费等变相加重了消费负担。广州街坊肖伯说,以前有“低消”时茶位费两元一位,如今没了“低消”,茶位费要10元一位。
从记者走访的餐厅来看,目前市面上餐饮酒楼的茶位费为每位4元到每位20元不等。茶位费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食客选择茶叶的不同。有的茶位费则高达每位48元。
同时,多数餐饮企业针对包间消费还会加收服务费。如江山酒家(番禺万达)的菜单上显示:特价菜需点一个正价菜,包厢加收10%服务费。西关世家则明文“敬告”消费者:2021年4月4日全天加收10%服务费,并暂停特价菜、特价点心和优惠折扣。另有阿一鲍鱼、利苑、和苑、陶陶居,以及湘舍壹号(珠江新店)等店的服务人员表示,包间用餐要加收10%的“包间费”。
律师说法
令行禁止需要“硬约束”
对记者走访反映的情况,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餐饮作为典型的社会服务业,其本质是给消费者提供“餐+饮”的场景服务,一些餐厅收取服务费或是出于经营成本考虑,但一般大众餐饮不应该收此服务费。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表示,多年来,最低消费之所以备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设置最低消费极易引发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之风;另一方面,是因为最低消费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属于不公平交易的霸王条款。
翁春辉认为,既然“最低消费”已被相关法规明令禁止,餐饮企业就应该主动废止或整改,消费者也应该坚决抵制。同时,消费者遇到类似侵犯权益的行为,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向消委会投诉,向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
另外,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消费者一个公公平平、明明白白的消费环境。(记者 马灿 实习生 李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