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戴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发布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
文号为沪市监黄处〔2021〕01202100085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5月25日,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来信举报称当事人所售产品的广告文案或标称无宣称依据及出处,涉嫌虚假宣传等。
经查,2021年4月始,当事人在天猫APP戴森官方旗舰店的戴森V15totalclean手持无线吸尘器的商品详情页面中发布“……且可识别不同地面类型,自动随需调节吸力”的广告。实际戴森V15totalclean手持无线吸尘器仅能识别光滑硬地板和地毯两种地面,且未对“不同地面类型”在备注解释栏注明。
记者了解到,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天猫APP戴森官方旗舰店发布戴森V15totalclean手持无线吸尘器的广告,宣称戴森V15totalclean手持无线吸尘器具有“可识别不同地面类型,自动随需调节吸力”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之规定,构成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行为。(记者许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