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让众多想要享受春节高速免费政策的车主遭了殃。2月6日,沪陕高速商洛段丹凤收费站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拥堵严重,不少车主出站时,已过了高速通行的免费时段,最终被收取了全程路费。7日,事发路段管理方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联系相关车主,协商高速收费问题。(2月8日极目新闻)

雨雪天里,被困高速数小时本就够窝火的了,预计中的免费通行也成了泡影,对车主来说,这无疑是一段糟心旅程。据报道,2月6日,高速免费通行最后一天,有车主当晚7时许行驶至沪陕高速商洛段,距丹凤收费站5公里处,却堵了8个小时才出了收费站,因错过免费时段被收取了全程路费。

网络舆论场上,“5公里出站用8小时”事件,引发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方同情车主遭遇,认为这种情况高速不该收费,即使收也不该收全程路费;另一方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规定2月6日24时免费时段结束,就应严格执行,况且收费站工作人员也是依规行事,没有改动政策的权限。

现行免费政策已实施9年,类似争议从未间断,因车祸拥堵而错过高速免费时段该不该收费,依旧没有明确共识。具体到执行层面,各地收费站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雷打不动地执行文件规定,哪怕车主超限几分钟也按全程收费;有的则灵活执行,对截止时间临界点的车辆,只收取最收费站入口到此地的费用。本次事件中,高速管理方“协商”的态度,让人看到了回旋余地。

人们常说,不忘初,方得始终。我国出台和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缓解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拥堵,方便公众出行,同时拉动经济增长。政策初衷是惠民、利民、便民、乐民,那么政策执行就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多些人化的灵活措施,尽可能顾及车主的利益和感受。

高速车祸造成大堵车,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现象,也不是被堵车主和收费站的责任,因此错过免费时段的责任,不应由车主一方承担。也有人说,车主出行前应能预判到春节期间高速拥堵乃至发生车祸,并提前作出妥善安排。但凡事有度,让车主尽“过重的注意义务”,既不公允也不现实。

比如说,车主可以选择在免费时段结束前就驶离高速后再重新进入高速,但要求车主预判到某路段出现“5公里出站用8小时”问题,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苛责。出口就在前方,进不能、退不得,眼睁睁看着高速免费时段结束,让车主“认倒霉”,不符合政策初衷,也有违常情常理。

事实上,一些地方已出台了相关规定。《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二百米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类似的人化措施,多多益善!

总之,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既需要人化的执行,也需要人化的配套。针对现行政策出现的问题,不久前交通运输部表示,将深入研究,加快推动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完善收费公路管理制度,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广江)

关键词: 免费通行 交通事故 通行费 高速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