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监管动态,点名诚迈科技、星期六:近期持续进行重点监控
1月17日,深交所发布监管动态,文章称,1月13日至1月17日,深交所对近期涨幅异常的“诚迈科技”“星期六”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深交所表示,1月10日至1月16日期间,共对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达”) 持股比例为5%的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增持万邦达股份483.08万股。2019年2月11日、4月15日,被动平仓分别减持万邦达股份7.53万股、1,020.81万股,成交金额分别为51.95万元、8,880.46万元,其中4月15日当日减持476.43万股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前述股票交易行为构成《证券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股份”)董事兼总裁齐海莹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2月25日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1,000.37万股联创股份股票,占联创股份总股本的1.52%,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数量。其中,2018年11月23日至29日的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减持数量合计554.99万股,占联创股份总股本的 0.85%;2019年2月21日和2月25日的减持行为发生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减持数量合计398.43万股,占联创股份总股本的 0.61%。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齐海莹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此外,深交所披露,上述期间共对13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6宗涉及买卖股票、减持及回购违规。此外,还发出重组问询函2份、关注函20份、其他函件64份。
其中,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分别为:
一、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因前期会计差错,公司追溯调整了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二、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及违反公平披露原则。
三、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
五、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未就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股权转让事项。
七、本所公开认定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邓亲华、董事兼总经理邓翔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邓亲华、邓翔未及时辞去相关职务。
6宗涉及买卖股票、减持及回购违规分别为:
一、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满堂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廖学森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且减持行为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三、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成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时,未在三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
五、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方胜玲、王仁宗与一致行动人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也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六、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崔万涛、付艳杰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没有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卖出公司股票。
同时,深交所表示,1月13日至1月17日,共对42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近期涨幅异常的“诚迈科技”“星期六”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6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5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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