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芷露/作者 三石 南江/风控
过去十年间,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从一个创业资金百万元、员工10人的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为一家总资产逾15亿元、员工数量超过1,600人的企业。
(资料图)
而此番上市,飞沃科技业绩“双降”的同时,其或存赊销。不止如此,零人供应商成立次月即与飞沃科技合作,近三年累计撑起超两千万元采购额,且关于飞沃科技与该供应商的交易额,招股书与问询函现矛盾,交易真实性存疑。此外,飞沃科技对其废料客户的员工人数信披矛盾,同样值得关注。
一、营收净利“双降”压顶,赊销高企且高于同行平均水平
业绩情况是投资者衡量企业发展状况的参考指标之一。而在经历2020年的翻倍增长后,2021年,飞沃科技的营收及净利出现“大变脸”,陷入了负增长的困境。
1.1 2021年营收净利“开倒车”,双双陷入负增长
据飞沃科技签署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报告期内,即2019-2021年,飞沃科技主要从事高强度紧固件研发、制造,以及为客户提供整体紧固系统解决方案。
据飞沃科技签署日期为2020年9月27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0年9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7- 2021年,飞沃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7 亿元、2.73亿元、5.26亿元、11.96亿元、11.3亿元,2018-2021年分别同比增长85.24%、92.69%、127.22%、-5.52%。
2017-2021年,飞沃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为1,686.05万元、3,261.42万元、6,576.95万元、15,968.23万元、7,862.98万元,2018-2021年分别同比增长93.44%、101.66%、142.79%、-50.76%。
对于业绩的变动情况,飞沃科技解释称,2019-2020年由于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此飞沃科技营业收入逐年大幅增长。而2021 年,受风电行业抢装潮过后市场需求短期内下降影响,且主要产品单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飞沃科技营收、净利双双出现下滑。
雪上加霜的是,飞沃科技业绩“开倒车”的同时,其或存赊销。
1.2 2017-2021年,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收比例均逾四成
据2020年9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截至2017-2021年各年末,飞沃科技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887.82万元、13,027.93万元、20,201.4万元、37,747.42万元、46,955.32万元,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641.25万元、992.4万元、4,047万元、11,990.84万元、9,072.24万元。
同期,飞沃科技的应收账款净额及应收票据净额合计金额分别为0.75亿元、1.4亿元、2.42亿元、4.97亿元、5.6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8%、51.35%、46.09%、41.6%、49.6%。
不难发现,2017-2021年各期末,飞沃科技的应收账款净额、应收票据净额合计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4成。
不宁唯是,飞沃科技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亦高于同行。
1.3 2017-2021年各期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同行均值
据招股书,飞沃科技选取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金雷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发展”)、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科技”)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据签署日期为2021年2月20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1年2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7-2021年各年末,金雷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13%、48.87%、37.83%、31.89%、31.38%;日月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53%、39.66%、34.34%、23.33%、27.93%;中成发展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03%、49.43%、35.64%、14.04%、30.11%。
而由于大智科技已于2021年1月12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因此大智科技暂无已披露的2020年及以后的财务数据。2017-2019年各年末,大智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52%、36.1%、26.16%。
2017-2021年各年末,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均值分别为47.55%、43.52%、33.49%、23.09%、29.81%,而同期飞沃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7.72%、48.83%、41.67%、33.83%、43.9%。
可见,2017-2021年,飞沃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收比值亦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问题尚未结束,飞沃科技还存在供应商成立次月即合作,且社保缴纳人数常年为0人的情况。
二、零人供应商成立当年即合作累计交易超两千万元,采购数据前后矛盾交易真实性存疑
财务数据真实性是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之一。然而,飞沃科技却存在与零人供应商交易逾千万元的异象,其交易数据真实性或受拷问。
2.1 涵晟物流成立当年成为飞沃科技的第一大物流供应商,三年合计交易两千万元
据招股书,2019-2021年,湖南涵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涵晟物流”)分别为飞沃科技第一大、第一大、第二大物流供应商。
2019-2021年,飞沃科技向涵晟物流采购的金额分别为290.62万元、955.22万元、766万元,占同期飞沃科技向物流公司支付运费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93%、31.66%、31.17%。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计算,2019-2021年,飞沃科技累计向涵晟物流采购的金额达2,011.84万元。
与此同时,招股书披露,飞沃科技与涵晟物流的合作始于2019年4月。而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涵晟物流成立于2019年3月21日。
也就是说,涵晟物流成立次月即与飞沃科技开始合作。
值得留意的是,在与飞沃科技累计发生逾千万元交易期间,涵晟物流的社保缴纳人数亦均为0人。
2.2 2019-2021年,涵晟物流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9日,涵晟物流自成立以来,均由自然人谢芳、梁小初持股。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9日,上述两名自然人除持有涵晟物流股份外,并未持股其他企业。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2021年,涵晟物流的社保缴纳人数均显示为0人。
即涵晟物流除了成立当年即成为飞沃科技的第一大物流供应商外,在与飞沃科技交易期间,涵晟物流的社保缴纳人数还常年为0人。
问题不止于此。飞沃科技在招股书与问询函中披露的对涵晟物流的采购额,竟出现了前后“矛盾”情况。
2.3 招股书与问询函披露的对涵晟物流的交易额,前后“矛盾”
据飞沃科技签署日期为2021年2月20日的《关于飞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函回复”),2020年1-6月,涵晟物流同样为飞沃科技的第一大物流供应商,飞沃科技当期对涵晟物流支付的运费为465.57万元,占同期物流公司运费的48.31%。
而据飞沃科技签署日期为2021年2月版招股书,截至2020年6月末,涵晟物流为飞沃科技应付账款的前五大付款方之一,应付账款余额为512.44万元。其中该处披露,飞沃科技2020年1-6月向涵晟物流的采购额(不含税)为481.95万元,与飞沃科技在前述首轮问询函回复中披露的465.57万元采购额矛盾。
其中,在招股书与首轮问询回复中,飞沃科技披露的对涵晟物流的采购额数据出现差异是否因“含税与否”所致?但是,从二者数据对比可得,飞沃科技对涵晟物流不含税的采购金额较其采购金额更高,该情形或并不能引起数据打架。
结合涵晟物流成立当年即成为第一大物流供应商,且社保缴纳人数常年为0人,飞沃科技与涵晟物流之间的交易是否真实?不得而知。
值得关注的是,飞沃科技所披露的其废料客户的情况,亦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信息存在出入。
三、交易超两千万元的废料客户,真实员工人数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然而,飞沃科技对其废料客户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登记的信息存在出入。
3.1 2019-2021年,废料销售收入占同期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逾九成
据招股书,飞沃科技的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为高强度紧固件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废料销售收入。
2019-2021年,飞沃科技的废料销售收入分别为4,711.42万元、9,365.48万元、10,839.17万元,占同期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67%、98.91%、96.85%。
即2019-2021年,废料销售收入占飞沃科技同期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逾9成。
3.2 2020-2021年,飞沃科技累计向富朋材料销售逾千万元废料
据招股书,2020-2021年,湖南富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朋材料”)为飞沃科技的主要废料客户之一。2020-2021年,飞沃科技向富朋材料销售废料的金额分别为861.97万元、1,508.63万元,占同期飞沃科技废料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13.92%。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计算,2020-2021年,飞沃科技累计向富朋材料销售废料2,370.6万元。
与此同时,2020-2021年,飞沃科技对富朋材料销售金额占富朋材料同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0%、90%。
3.3 招股书称2021年富朋材料共18名员工,但官宣显示富朋材料社保人数为0人
据招股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朋材料共有员工 18 人。
而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富朋材料成立于2017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17-2021年,富朋材料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9日,自成立以来,富朋材料的股东一直为自然人袁蒲英与自然人曾启吾。
而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9日,除持股富朋材料外,袁蒲英还分别持股栾川县湘豫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豫配件”)、邵东县富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盛材料”),而曾启吾还持股富盛材料。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湘豫配件、富盛材料分别于2008年4月1日被吊销、于2017年6月27日被注销。
而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17-2021年,富朋材料的社保缴纳人数常年为0人。而招股书却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朋材料共有18名员工。而富朋材料是否未为其员工缴纳社保还是存“零人”异象?
事出反常必有妖。面对营收净利“双降”压顶,信息披露前后矛盾等问题,飞沃科技能否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或有待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