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含章/作者 庭初/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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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位于苏州市城东,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30.3亿元、同比增长10%,规上工业总产值6,345.5亿元、增长17.5%。其中,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技”)也坐落于此。与苏州工业园区的其他企业对比,荣旗科技是“排头兵”还是“吊车尾”?
2021年,荣旗科技业绩增速放缓的同时,其还面临失血的窘境。并且2019-2020年,其主要产品之一视觉检测设备的市占率或不足2%。另一方面,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低于行业均值,荣旗科技的实控人汪炉生从其老东家离职后未满一年,或仍为前东家研发专利。
一、业绩增速放缓又“失血”,主要产品视觉检测装备市占率或不足2%
水滴石穿,绳锯木断。营收与净利润的变化情况,是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体现。
需要指出的是,2019年,荣旗科技的净利润“开倒车”,且与2020年相比,2021年,荣旗科技的营收增速下滑超100个百分点。
1.1 2021年,荣旗科技营收、净利润增速放缓
据荣旗科技签署于2021年12月23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1版招股书”)、荣旗科技签署于2022年6月8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18-2021年,荣旗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89亿元、1.02亿元、2.43亿元、2.91亿元。同期,荣旗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为2,412.86万元、2,274.96万元、4,511.82万元、5,745.87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4.4%、137.8%、19.77%。同期,荣旗科技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72%、98.32%、27.35%。此外,与2020年相比,2021年,荣旗科技的营收增速下滑118.03个百分点,净利润增速下滑70.97个百分点。
不难看出,2019年,荣旗科技的净利润增速陷入负增长。此外,与2020年相比,2021年,荣旗科技的营收增速下滑超118个百分点。
此外,2019年及2021年,荣旗科技的收现比皆不足1。
1.2 2021年收现比不足,同期处于“失血”状态
据招股书,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0.87亿元、2.73亿元、2.89亿元。同期,荣旗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0.41万元、7,040.41万元、-79.42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收现比分别为0.85、1.13、0.99。此外,2019-2020年,荣旗科技的净现比分别为0.2、1.56。
即是说,2019年及2021年,荣旗科技的收现比均不足1。此外,2019年,荣旗科技的净现比为0.2,且2021年,荣旗科技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值得注意的是,荣旗科技的营收规模不敌同行业可比企业。
1.3 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营收规模在行业中“垫底”
据招股书,2019-2021年,荣旗科技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企业分别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精测电子”)、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天准科技”)、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矩子科技”)、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兴源创”)、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科瑞技术”)。
据华兴源创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华兴源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58亿元、16.77亿元、20.2亿元。
据精测电子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精测电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51亿元、20.77亿元、24.09亿元。
据矩子科技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矩子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23亿元、4.82亿元、5.88亿元。
据科瑞技术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科瑞技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72亿元、20.14亿元、21.61亿元。
据天准科技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天准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1亿元、9.64亿元、12.65亿元。
可见,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营收规模“不敌”同行业可比企业。
不仅如此,2019-2020年,荣旗科技的视觉检测装备的市占率不足2%。
1.4 主要产品之一视觉检测装备,其2019-2020年市占率或皆不足2%
据招股书,荣旗科技主要从事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重点面向智能制造中检测和组装工序提供自主研发的智能检测、组装装备,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单功能装备到成套生产线的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
需要指出的是,智能装备旨在提供外部闭环控制机制,进行自动误差补偿,并且保证制造流程的正确完成。智能制造的典型特征为动态感知、实时分析、自主决策和精准执行,工业机器人本身不具有智能特征,机器视觉和功能检测相关基础技术的演进为智能装备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019-2021年,荣旗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2亿元、2.22亿元、2.9亿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91.29%、99.76%。
此外,2019-2021年,荣旗科技智能检测装备收入分别为5,517.45万元、18,721.28万元、23,252.18万元,占荣旗科技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06%、84.49%、80.19%,系荣旗科技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并且,荣旗科技的智能检测装备具体分为视觉检测装备、功能检测装备、改配升级。2019-2021年,荣旗科技视觉检测装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48亿元、1.04亿元、1.34亿元,占荣旗科技当期智能检测装备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84%、55.45%、57.54%。
不仅如此,荣旗科技推出的机器视觉和功能检测“双位一体”的产品,克服了机器视觉检测和功能检测互相干扰的难点及视觉检测对平面度要求高的技术瓶颈。此外,荣旗科技经过多年发展,在机器视觉装备制造等方面已积累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与产品系列。
不难看出,2019-2021年,智能检测装备的销售收入占荣旗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皆超五成,且2020-2021年,视觉检测装备销售收入占智能检测装备销售收入占比超五成。
值得注意的是,2019-2020年,荣旗科技视觉检测装备的市占率不足2%。
据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于2022年4月26日的招股说明书援引自公开信息,2019-2020年,国内机器视觉行业市场规模分别为65.5亿元、79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若视觉检测装备市占率以该产品收入占国内机器视觉行业市场规模的比例来表示,则2019-2020年,荣旗科技视觉检测装备的市占率或分别为1.59%、1.7%。
也就是说,2019-2020年,荣旗科技视觉检测装备的市占率或皆不足2%。
上述可知,2019年,荣旗科技的净利润增速“陷入”负增长。同年,荣旗科技的净现比不足0.2,且2021年,荣旗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相较于2020年,荣旗科技2021年业绩的增速呈放缓趋势。值得注意的是,2019-2020年,荣旗科技主要产品之一视觉检测装备市占率或皆不足2%。
二、研发投入占比逊色于同行均值,核心技术人员同日现身前东家专利发明人名单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创新能力可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其中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储备对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和发展或至关重要。
然而,荣旗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低于行业均值,此外,荣旗科技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在行业中“向后看齐”。
2.1 2019-2021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皆低于行业均值
据招股书,2019-2021年,荣旗科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1%、9.65%、11.84%。
据天准科技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天准科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51%、16.03%、20.77%。
据矩子科技2021年年报,2019-2021年,矩子科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8%、5.95%、8.24%。
据华兴源创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华兴源创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34%、15.06%、17.46%。
据精测电子2021年年报,2019-2021年,精测电子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78%、15.51%、18.86%。
据科瑞技术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科瑞技术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11.42%、17.17%。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荣旗科技同行业可比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均值分别为13.42%、12.79%、16.5%,比荣旗科技当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多0.01个百分点、3.14个百分点、4.66个百分点。
不难看出,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皆低于行业均值,且与行业均值的差值逐年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荣旗科技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向后看”。
2.2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6月8日,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向后看齐”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6月8日,荣旗科技已取得91项专利授权,其中18项为发明专利。此外,科瑞技术已取得244项专利授权,其中50项为发明专利。华兴源创已取得476项专利授权,其中74项为发明专利。天准科技已取得174项专利授权,其中78项为发明专利。精测电子已取得1,472项专利授权,其中570项为发明专利。
据矩子科技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矩子科技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子智能”)、苏州矩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度电子”)、JUTZE Japan Co.,Ltd、Cantok International Inc.、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浪科技”)、苏州矩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墨科技”)、深圳矩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矩子”)。
其中,JUTZE Japan Co.,Ltd为矩子科技的日本子公司,注册地为日本川崎市。Cantok International Inc.为矩子科技的美国子公司,注册地为美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矩子科技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同期,矩子科技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矩子智能、矩度电子、矩浪科技、矩墨科技、深圳矩子拥有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皆为0项。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矩子科技及其境内子公司共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项。
可见,荣旗科技已授权发明专利的数量向后看齐。
不仅如此,荣旗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的问题亦值得关注。
2.3 汪炉生系实控人兼核心技术人员,其前东家博众精工与荣旗科技存业务重叠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6月8日,钱曙光持有荣旗科技9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4%,汪炉生持有荣旗科技936万股股份,占荣旗科技总股本的23.4%,朱文兵持有荣旗科技682万股股份,占荣旗科技总股本的17.05%。钱曙光、汪炉生和朱文兵合计持有荣旗科技2,55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3.85%。
并且,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荣旗科技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钱曙光、汪炉生和朱文兵三人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钱曙光、汪炉生和朱文兵三人为荣旗科技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且在2019-2021年未发生变化。
此外,2009年5月至2015年9月,汪炉生任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研发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汪炉生历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荣旗科技前身,以下统称为“荣旗科技”)副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起,汪炉生任荣旗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并且,汪炉生为荣旗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也就是说,汪炉生在博众精工离职后的次月,即在荣旗科技任职。
值得注意的是,荣旗科技与博众精工同属专用设备制造业,且主营业务及下游领域存在重叠。
据招股书,荣旗科技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主要从事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重点面向智能制造中检测和组装工序提供自主研发的智能检测、组装装备,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单功能装备到成套生产线的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并且,能够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智能装备改造升级服务,实现产线柔性生产和功能、流程的持续优化。
并且,荣旗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消费电子行业。2019-2021年,荣旗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中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收入分别为0.97亿元、2.2亿元、2.63亿元,占荣旗科技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31%、99.26%和90.68%,系荣旗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据博众精工2021年年报,博众精工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此外,博众精工的前五大客户皆为消费电子领域的客户。并且,博众精工的设备不仅可以应用于终端的整机组装与测试环节,而且已经纵向延伸至前端零部件、模组段的组装、检测、量测、测试等环节,例如摄像头模组,笔记本、手机、手表外壳、电池,屏幕MINILED等高精度模组的组装与检测。
不难看出,荣旗科技与博众精工皆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且双方的主营业务皆存在检测装备,此外,双方的下游领域皆为消费电子行业。
蹊跷的是,汪炉生在博众精工离职后,却现身博众精工的专利发明人名单。
2.4 汪炉生在荣旗科技任职期间,与前东家专利发明人“撞名”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一种流水线机构”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2016101015465,申请日期为2016年2月24日,申请人为博众精工,汪炉生为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7日,该项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一项名为“一种用于机械手的双吸头机构”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2016101012931,申请日期为2016年2月24日,申请人为博众精工,汪炉生为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7日,该项专利的案件状态为驳回失效。
一项名为“一种流水线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2016201394170,申请日期为2016年2月24日,申请人为博众精工,汪炉生为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7日,该项专利的案件状态为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一项名为“一种用于机械手的双吸头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2016201394166,申请日期为2016年2月24日,申请人为博众精工,汪炉生为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7日,该项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即是说,招股书称,2015年9月,汪炉生已从博众精工离职。实际上,2016年2月,名为“汪炉生”的研发人员参与了博众精工的专利研发。
而在同一天,汪炉生亦作为荣旗科技的发明人参与了荣旗科技的专利申请。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锅仔片供料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2016201375907,申请日期为2016年2月24日,申请人为荣旗科技,汪炉生为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7日,该项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此外,一项名为“一种锅仔片废料清除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201620137588X,申请日期为2016年2月24日,申请人为荣旗科技,汪炉生为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截至查询日2022年7月27日,该项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也就是说,基于荣旗科技实控人之一汪炉生曾在博众精工任研发经理的履历,上述博众精工申请于2016年2月24日的专利发明人汪炉生或为同一人。而蹊跷的是,汪炉生在博众精工离职后在荣旗科技任职期间,汪炉生仍参与博众精工的专利研发,且在同一天,汪炉生分别作为博众精工及荣旗科技的专利发明人,参与了上述两家企业的专利申请。
而实际上,专利法明确,劳动关系终止一年内,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为职务发明。
据《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可知,2019-2021年,荣旗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皆低于行业均值,且其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在行业中向后看齐。值得注意的是,荣旗科技的实控人之一兼核心技术人员的汪炉生,在荣旗科技任职期间,与其前东家博众精工的研发人员“撞名”,或参与其前东家的专利研发。巧合的是,荣旗科技与博众精工存在业务重叠。此外,汪炉生从老东家离职未满一年,即参与荣旗科技两项专利发明,是否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面对上述问题,在未来的竞争上,荣旗科技能否突出重围华丽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