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日前,记者获悉,近一月来,中国证监会及广西、陕西、海南、湖北等多地证监局公开发布消息,呼吁投资者警惕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及相关原始股诈骗行为。

9月19日,广西证监局发布消息称,在监管工作中发现,有所谓中介机构在辖区宣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已在海南设立代表处,可以保荐境内企业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与辖区一些企业签订协议,收取“上市费用”。部分辖区企业通过发布新闻稿、公众号文章或举行线下见面会等方式,宣称获批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东进行“原始股”转让融资,公司开展购买产品积分兑换“原始股”回馈客户。

对此,广西证监局提示投资者,“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请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依法注册向公众发行或转让股票属违法行为。即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活动。

9月15日,海南证监局发布消息称,近期,有机构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论坛等活动,对“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推介、保荐境内企业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收取上市费用,出具“保荐函”“受理函”。

此前,中国证监会也明确表示,截至目前,莫桑比克共和国没有相关机构所宣传的“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要警惕以“境外上市”为名非法售卖“原始股”活动,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海南证监局指出,广大市场主体和投资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境外上市”、转让“原始股”等虚假宣传、非法证券活动骗取钱财。如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陕西证监局指出,各市场主体和广大投资者需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不要被非法机构宣传推广“境外上市”的幌子忽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规范公司股票发行转让行为。在进行股权投资时,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打着“境外上市”旗号的“原始股”骗局,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关键词: 莫桑比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