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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半收取2023年交割和行权(履约)手续费的通知

中金所发 〔2022〕79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减半收取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股指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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