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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李远莉) 10月14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贵阳闭幕。

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顺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毕节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届 第三十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