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发布《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将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
据悉,上海普通住房标准于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今日即2019年11月19日。根据标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根据最新文件,上海普通住房标准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即将有效期予以延长5年,这意味着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将继续实施。
另据了解,上海居民在购房普通住房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在上海有房或全国有贷款记录的,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商业贷款时,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50%,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