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政策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3月10日,针对网传的降首付消息,湖州银行发布声明称传言不实,其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没有调整和改变。

3月11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房贷问题时,湖州银行德清支行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接到任何信贷政策方面的调整,已在积极辟谣。

此前,工行绍兴分行、建行深圳分行也被传放宽房贷首付比,不过随后均被辟谣。另有驻马店市、广州楼市“松绑”政策双双被叫停。

一番“热闹”景象背后,透露了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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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被传放宽房贷首付比

3月10日,市场传出“湖州银行下调个人首套房及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其中首套房由最低30%下调至最低20%,二套房由最低40%下调至最低30%”的消息。

当晚,湖州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辟谣:“近期我行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没有调整和改变,我们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贷款需求,坚决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湖州银行并不是第一个被传降调首付比例的银行。自2月起,工行绍兴分行、建行深圳分行等纷纷“躺枪”。此前,网传工行绍兴分行首套房贷降低到两成、二套房贷降低到三成,而建行深圳分行变相将二套房首付由原来的七成调降至三成。随后,两家银行对此均予以了否认。

对于频传“降首付”消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国际金融报》表示,购房者对于首付问题当然是时刻关心的,但这更折射出地方政府的压力,在面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受疫情冲击的情况下需要缓解库存和资金。

“目前银行贷款额度相对宽裕,适当的微调是有可能的。但是围观此前驻马店市和广州政策收回的前例,银行不愿在政策上太过高调。”严跃进分析。

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这一消息引起各界震动,2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文章,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称该意见引起了社会媒体“放松调控”的解读和炒作,要求驻马店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住不炒”,落实主体责任。

随后,广州房地产政策则上演“一日游”。3月3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不过,在3月4日,该《通知》被撤下。到了3月5日,“消失”的《通知》再次出现,但原本关于松绑商服类项目的政策条文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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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差异化政策或将明显

记者注意到,目前,仅有浙商银行确认调整了个人贷款政策,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次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30%调降至20%。

浙商银行回应称,“始终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限购和非限购城市差异化信贷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与银行同业执行要求基本相当。”

对此,严跃进对记者表示,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刺激购房需求方面比较有效的政策,其影响力甚至和取消限购是相当的。“考虑到银行贷款充裕,未来可能会有更多银行跟进”。

融360|简普科技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斌认为,从法规意义上讲,浙商银行并没打破央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

根据央行、原银监会2016年2月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因此,浙商银行只是下调了原先较高的30%首付贷款比例至20%。

“尽管有人将此解读为各银行在房贷首付政策调整的边缘试探,但毫无疑问,银行的举动和回应可以体现出其未来房贷策略,将在‘因城施展’和‘个人住房差异化信贷政策’上下更多的功夫,房贷利率水平的多样性势必愈加显著。”李万斌表示。

见习记者 曹韵仪

关键词: 银行 房贷 首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