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2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的信息显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共有产权住宅楼等22项)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基坑西侧边缘堆放了10节塔吊标准节,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2.5条的规定。

关键词: 中交一公局 安全隐患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