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提出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广东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底数,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其中将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很多时候看似是“个人想怎么用地”的小事,点滴累积起来就成了事关耕地保护,甚至威胁粮食安全的国家大事。但为何针对有关问题的整治行动从未停止,占用耕地的歪风邪气却依旧屡禁不绝?
一方面,相关法律制度成了“稻草人”。有关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存在“和稀泥”的心态,对这一问题未形成足够重视,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听之任之、置若罔闻,让法律制度效力难以得到好的发挥。另一方面,部分群众练就了“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功力,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内心自动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合理化。
在“上不行”“下不改”的双重作用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愈发突出,且面广量多。要处理好这一问题,就要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让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识到问题的紧迫性和严肃性,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努力。应该说,此次《方案》通过明确工作主要任务和摸排对象,让问题处理起来更具方向性和指导性。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整治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当然要先了解目前的问题情况。开展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有利于为下一步研究制定合理稳妥的分类处置政策打好基础。
摸排之后,对于违法违规的问题房屋,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但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这一问题的现实性和复杂性,认清这一问题关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存生活,决不能搞“一刀切”。对于个别历史遗留问题和管理因素导致的现实问题,要从实际出发,调查明白,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在保护好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做好整治工作。 (许晓芳)
关键词: 别让占用耕地建房成为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