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至5年……近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15条举措。
成都此次新政包括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住房调控政策等多个方面,新政自14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方面,成都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调控土地价格,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在完善住房调控政策方面,通知明确,成都将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同时,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
通知还明确,成都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李倩薇)
关键词: 房产新政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