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印发。在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方面,《意见》指出,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多部门共同参与,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强化风险约束机制,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证监会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下一步证监会将从持续加强内外有效协同、进一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落实大股东主体责任、规范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等方面,持续推进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工作。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底,A股市场共有2830家上市公司股票涉及质押融资业务,质押总股份数5184亿股,质押总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比重为6.43%,分别较去年年初下降603家、1161亿股和3.33个百分点。同时,股票质押融资履约保障比为260.80%,较去年年初提升86.71个百分点。

权威人士判断,总体来看,目前股票质押风险形势较风险高峰时期有明显好转,总量型风险指标呈现趋势性好转态势,结构型风险指标持续优化,安全边际型风险指标进一步改善。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将继续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思路,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持续压降第一大股东高比例质押的公司数量,促进场内场外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协同化解。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具体措施:

首先,继续加强场内外有效协同。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将完善股票质押风险处置协调机制,推动场内外市场统一质押比例上限、折扣率等必要监管标准,做好数据共享、措施互商。

其次,进一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从根源上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融资精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纾困基金落地,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再次,落实大股东主体责任,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切实承担风险化解主体责任,聚焦实体主业、坚持理性经营,从需求端加强约束,坚决防止“无股不押”势头卷土重来。

最后,规范证券公司业务发展。指导证券公司落实好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控要求,对重资产业务量力而行,审慎选择客户,认真开展尽调,避免业务盲目扩张。

近两年来,证监会从不断强化场内业务监管、持续压实大股东主体责任、推动跨部门监管同向协同等多方面实施政策“组合拳”,推动平稳有序化解股票质押风险,避免集中平仓对股票二级市场平稳运行带来冲击。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认为,成长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大,股权质押是重要的、相对快捷的融资方式。目前股票质押风险防控形势中有利因素在增多,不利因素在减少。他认为,在防控股票质押风险方面,需要质押方和岀资方对市场前景有科学的认识及预判。此外,出资方和中介机构要多了解企业的合规经营和所在行业发展的情况,做到未雨绸缪。

东兴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刘嘉玮认为,股票质押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就是市场风险,从当前时点看,大起或大落的可能性都不大,股票质押整体风险可控。从微观角度来看,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个股经营风险,以及警戒线、平仓线控制和质押率的把控。他认为,证券公司应提升对相关标的的研究能力,并且提高风控和内控能力,防范操作风险。

关键词: 股票质押风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