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被董事会罢免职务仅6个月,迅雷(NASDAQ:XNET)前CEO陈磊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立案侦查。迅雷最新公告称,该公司于今年4月向深圳市公案局提出控告,而近日接到公安局通知已对陈磊等人进行立案侦查。此事一出,不仅把迅雷这家早已掉队的老牌互联网公司重新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也让持续三年之久的迅雷“内斗”大戏暂时画上休止符。

迅雷在公告中“呼吁陈磊尽快回国配合调查”,而身在美国的陈磊则通过媒体隔空回应指迅雷此举系“泼脏水”。双方各执一词令外界难辨。截至目前,迅雷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现在已经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一切以公安机关的判定为准,公司不便做回复”。

记者综合公开信息,以及采访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近年来企业“内斗”在公开层面的出现频率越来越多,而“被带走调查”又常常成为内斗的结束方式,另有不少股权纠纷中,报案成为迫使一方退出的筹码。业界人士指出,因内斗而报案,往往是企业内部矛盾无法调和极端情况下采用的特殊手段,极大损害品牌和长远发展,警醒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做好股权分配、高管任用等。

“空降”CEO终出局

从迅雷公告及多方消息显示,该公司对前CEO陈磊的指控在于“涉嫌职务侵占”,系迅雷管理层对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一家名为深圳市兴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融合”)的迅雷宽带供应商实际为陈磊个人控制的公司,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向兴融合转移数额巨大的资金。与此同时,陈磊还涉嫌挪用资金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炒币。

根据《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适用法律解释,6万元以上为职务侵占“数额较大”,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需要指出的是,陈磊今年4月出境一直在美国,这给此案的后续调查增加了一定难度。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指出,因为案情尚在刑侦调查中具体不好判断。从法律程序上来说,陈磊作为涉案嫌疑人,不在境内的话,调查起来难度比较大,公安部门只能通过其他证据或证人来调查,若在之后的司法程序上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得本人到场。假如一直待在国外的话,那就得申请引渡,但目前中美之间没有引渡的司法协议,又会是一个较大障碍,可以考虑通过司法协助向美国司法部提出申请个案进行探讨。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周京立律师则指出,职务侵占罪是常见的企业高管刑事风险之一。此类案件如涉及金额巨大,且财务关系复杂,一般审理周期也会比较长。

“之所以报案解决,必然是因为无法通过内部沟通的方式解决了。经济纠纷案件普遍,但‘家丑外扬’不符合所有人的利益,正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很多时候企业都选择藏着掖着,报案是矛盾无法调和的结果。”风云资本创始合伙人侯继勇如是评论。

据多名接近迅雷的人士回忆,迅雷的内讧肇始于作为空降派的陈磊与公司老团队的难以融合,分而治之。2017年,担任迅雷CTO及迅雷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网心科技有限公司CEO的陈磊,升任迅雷集团CEO,新旧势力的矛盾因经营理念不同持续激化。主营P2P(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业务的迅雷大数据,与瞄准转型区块链、推出玩客云、链克等产品服务的陈磊,掀起了来来回回的拉锯战,口水仗打了一波又一波。这一轮争斗以迅雷大数据的当事人、主管迅雷法务多年的高级副总裁於菲出局结束。2020年4月,迅雷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重组并选举李金波为新任董事长和迅雷集团及下属公司的新任CEO,以李金波代表的迅雷“元老派”掌控主导权,陈磊由此被“开除”,此番被立案调查更是标志着陈磊彻底出局。

高管争斗的结果使迅雷业务一地鸡毛,几近被市场遗忘。截至10月15日收盘,迅雷的市值仅2亿美元,较最高值缩水了近九成。从迅雷财报来看,该公司五年来一直处于亏损中。今年上半年,迅雷净亏损1731.10万美元,相比去年同期扩大62.27%。

需要指出的是,在迅雷的发展历程中,“小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既是2014年迅雷成功IPO登陆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的最大助力,又是陈磊“空降”加入迅雷的主要推手。然而,在迅雷内斗中,“小米系”的态度也值得玩味,从最初的支持陈磊,到对新老争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到与李金波换股退出后使得后者重新掌控迅雷。有业内人士认为,整件事是小米系为首的董事会,对管理层花光公司账上所有钱的一次清算。而后小米系又将手中的迅雷股票换成了老将李金波的股权,李金波重新进入迅雷收拾残局。

高管刑事风险日增

值得注意的是,迅雷内斗案以前CEO被立案调查并非是个案,近年来类似案件不断出现,比如2011年,中式餐饮品牌“真功夫”两位大股东蔡达标与潘宇海的股权争夺战以蔡达标被广州警方以“涉嫌经济犯罪”逮捕结束;2014年,安全软件商网秦董事长兼CEO林宇与联合创始人史文勇的争斗发展到非法拘禁虐待的地步;2019年,A股上市公司“创新医疗”(002173.SZ)与控股公司建华医院更是因股权和经营管理权上演“狗血”闹剧;今年,当当网、比特大陆等公司更是上演“抢公章”大战,惊动警方介入。

侯继勇指出,事实上,企业内部矛盾一直普遍存在,这几年来外部环境不好,很多公司业务受影响,矛盾的暴露比较频繁,如对公司控制权争夺,有时候也因为高管之间的战略分歧、个人道德问题导致的违法违规等。像迅雷尤其如此。高速发展的时候,矛盾会被掩盖;业务低迷,高管之间容易相互指摘。

周京立律师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风险,包括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所在的律所经手的类似案件中,十之八九都是财务账目出现问题。许多公司的财务管理并不规范,高管个人账户与对公账户账目混乱,还有发票报销或者合作款项等,一旦出现内部争斗,这些资料很容易成为指控其涉嫌犯罪的重要证据。

上海定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肖波、律师李群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刚处理完成的案例。某家公司的小股东,以公司存在税务犯罪及公司大股东暨实控人存在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犯罪为要挟,要求公司出钱。经过数次谈判后,最后达成的方案是公司出资收购该股东手中的股份,其彻底退出公司。

公司内斗高发,采用法律方式解决越来越常态化,与近年来爆发式增长的股权融资存在一定关系。有律发布的《中国股权蓝皮书》显示,通过设计程序算法和人工排查对2018年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35491件案件进行分析,其中与股权纠纷有关的28845件,占公司类纠纷的81.3%,无疑股权纠纷是公司类纠纷的“重灾区”。

统计数据表明,最容易引发刑事犯罪的环节主要集中在企业投融资、财务管理以及税务管理中。北京有律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英军律师针对这几个环节中的风险防范提示道:

首先,通过民间融资途径获取资本时要慎重,以高额回报的方式进行融资时要量力而行,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其次,在合理避税的范围内,做到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尽可能聘用专业的财务人员或是财务、法律顾问,来帮助企业在运营管理中防范财税、法律风险。最后,在商务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以及商务往来或是工作过程中留存充分的证据,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合同文本、来往邮件、信息截屏等,以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本报实习记者曲忠芳记者张靖超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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