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致力于建设高颜值宜居城市。昨日,记者从市政协召开的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市正大力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5年,我市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全市铺开;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456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房屋1349栋,居民40681户,完成投资9.13亿元,1989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2017年,住建部将厦门列为首批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项目组织、群众参与、资金筹集、长效管理”四大创新机制,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范例之一,被选送参展“第三届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2017年、2018年,住建部先后在厦门举办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和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培训班;2019年,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现场会上分享,“厦门模式”向全国15个试点城市推广。

据悉,我市在保留原有好的做法的基础上,于2020年底出台《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20〕98号),进一步优化改造机制体制,并将改造范围延伸至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经初步摸底,目前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约有87665户居民。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加快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着力改善居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记者 翁华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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