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消息称,该局与深圳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公共住房建设标准》,并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该《标准》突出“以人为本、住有宜居”的理念,结合深圳市经济、气候、人文特征,对建造技术、居住环境、套型空间、公共配套等方面作出了高品质要求。

借鉴香港、新加坡的先进做法,该《标准》增加立体开发、全天候通道等内容。通过利用建筑首层、塔楼底层、裙房屋面、避难层、塔楼屋面等区域设置公共绿化及公共休闲活动场地,有效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提升居住品质;通过相邻用地之间设置公共连廊,有效拓展居民的活动空间,促进住区之间共享公共配套设施。

该《标准》针对各类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段的套型面积指标,满足了不同居住人群差异化的需求。同时还规定了各类公共住房不同套型功能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以保障住户空间使用的合理及舒适

另外,公共住房所面对的住户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居住需求表现出个化、多元化的特点。因此,该《标准》考虑了不同地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住户的需求,规定可以结合所在区域配套设施情况,增设公共会客厅、公共书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设施,以有效完善住区配套,提升整体居住品质。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该《标准》既遵守了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规范、规定,又考虑了当前深圳人口、土地、气候和经济特点,未来城市定位、发展方向以及目标人群的居住需求。“该《标准》的出台有助于促进深圳市公共住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更趋完善,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不断提高,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迈向住有宜居提供有力保障。”该负责人称。(记者李晓旭)

关键词: 公共住房 建设标准 居住环境 高品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