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消除“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郑州将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总建筑师牵头推进城市设计、地标性建筑及重要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如何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筑牢生态屏障,集约、节约、高效地使用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尊重自然、亲近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向往。
同时,注重全域统筹,以人为本。坚持全市规划“一盘棋”“一张图”“一张网”,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安排全市自然资源要素,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还要建设韧性城市,安全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加强韧性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城市防灾避灾空间、应对突发事件的缓冲空间,提高城市与建筑的防灾与抗风险能力。
此外,要传承历史文脉,留住记忆。深入挖掘黄河文化、黄帝文化、嵩山文化的精神和价值内涵,加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和利用,传承地方建筑文化基因,提炼郑州地域文化符号,彰显地域文化,留住城市记忆。
在具体举措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郑州各开发区、市内五区提出城市设计编制年度计划,郑州市资源规划局统一纳入全市规划编制计划,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明确,郑州要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总建筑师牵头推进城市设计、地标性建筑及重要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提供专业建议及技术审查意见,组织建立政府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众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高规划管理与决策的科学性。(记者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