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3日电 在中日友好医院、民航总医院承接殡仪服务业务的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因严重价格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超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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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主要有三方面违法事实,分别是:
一、当事人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在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设立经营场所,承接殡仪服务业务。该场所内设立有办公室1间,存尸房1间,告别室1间,无休息室;告别室的面积为40平米,有电子显示屏、空调、尸棺、围棺花饰(绢质简易花饰)、像架、哀乐、8个花圈(直径100cm绢质)、白花,属于一类高档装修。
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当事人租告别室的收费价格为1900元/场。 依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服务收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民社管发〔2018〕327号) “租告别室:一类高档装修200-600元/场,电子显示屏、空调、尸棺、围棺花饰(绢质简易花饰)、像架、哀乐、花圈(不少于8个,直径不小于70cm绢质或直径不小于100cm纸质)、白花 ,50平米以下限价每场200元”的规定,当事人租上述告别室的政府指导价为200元/场,当事人未执行政府指导价。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两年内合法的收费票据,故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
二、当事人与民航总医院签订有《采购合同》,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在民航总医院(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高井甲1号)设立经营场所,承接殡仪服务业务。该场所内设立有办公室1间,停尸房1间,告别室1间和休息室1间;当事人在办公室内的墙壁上挂有《太平间收费项目》公示板,公示了四项收费项目:冷冻存尸费、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和租告别室。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商品“尸单”“尸袋”及提供的服务项目“脱穿衣”“人工费”,没有价格公示。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指出,鉴于涉案商品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应售价难以公允计算,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三、当事人于2022年1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在位于民航总医院的经营场所共提供遗体接运服务5次,收费标准为300元/次,600元/次不等,遗体接运车辆为奔驰车,购车价270000元。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1]351号)“接尸车运输费中档车(购车价在15万元至40万元以内),起价50元,10公里以上5元/公里。1.夜间(18时至次日早8时)出车,车费加收50%。2.运输费收费按往返计算。3.汽车空驶费,因家属变更放空返回,按半价收费”的标准,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遗体接运服务派车单》,应收遗体接运费共计1537.5元,当事人实际收费1800元,多收费用262.5元,多收费用全部计为违法所得。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15日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262.5元退还给消费者,当事人因无联系方式,未找到消费者。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指出,鉴于当事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严重范围,依法给予从重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2.5元;2. 罚款:505312.5元。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李双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殡仪管理服务;火化殡葬礼仪服务;遗体搬运存放服务;骨灰寄存服务;墓地安葬服务;殡葬用品服务;租赁花圈;销售花圈、骨灰盒、棺柩、鲜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