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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议会通过了一项被称为“加州的虚拟货币许可证(BitLicense)”的法案,其中包括禁止使用非银行发行的稳定币。
当地时间8月30日,美国加州议会一致通过了《数字金融资产法案》,最终将由加州州长决定是否签署。该法案要求加密交易所和其他数字资产公司取得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门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从而为加密市场参与者提供基本且必要的保护。
《数字金融资产法》是根据2015年就开始实施的纽约州虚拟货币许可证BitLicense规定制定的。具体来看,新法案包括禁止加州加密市场的无证经营行为,违规者可能会收到每天最高1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其中,还包括禁止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实体处理稳定币,除非稳定币由银行发行或得到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门的许可。这与美国国会曾提出、但未通过的相关法案类似,其法案要求稳定币的发行方必须拥有银行牌照。
新法案关于稳定币的另一项条款,则要求持有证券作为储备的稳定币发行者的资产储备“不低于其在美发行或销售的所有未偿付稳定币的总额”。此外,法案还规定,总市场价值必须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计算。
新法案的发起人、加州议员Timothy Grayson曾声明,他理解新兴的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所引发的投资“热潮”,但由于监管不力,这种新鲜感也带来了风险。“新法案将使加密市场更加安全,为投资者提供基本且必要的保护,并促进一个健康的加密货币市场。”
同时,行业贸易组织区块链协会(The Blockchain Association)在推特上表示,该法案将“建立‘短视’且无益的限制,将阻碍加密货币创新者的运营能力,并会将很多人赶出该州市场。”
不过,这已经是加州第二次尝试在当地建立“虚拟货币许可证”监管制度。第一次发生于2015年,但由于一位州参议员的反对而被搁置。
此次,在加州议会(California State Assembly),新法案获得71票赞成,0票反对,9人弃权;在加州参议院(California State Senate),该法案获得31票赞成,6票反对,反对票均来自共和党参议员。最终,新法案将交由加州州长、民主党人加文·纽瑟姆(Gavin Newsom)于9月30日前决定是否签署。若签署,新法案将于2025年1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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